海口晚报网10月28日讯10月27日上午,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第9审判庭,伴随着数十名受害者的一片骂声,以诈骗手段骗取亲戚朋友2507万多元的王xx,被法警带上被告席。海口市检察院以对其提起公诉。 “女巨骗”6年骗了2507万 42岁的王xx是海南澄迈人,中专文化,无业,被捕前住海口市xx路xx园小区C栋。海口市检察院审理查明,王xx自1999年开始,以筹款做生意为由,并许以月息3%甚至5%的高息回报,先后向王×、罗贻×等多人借款。从2001年下半年至2004年10月间,王xx先后骗取王×、罗贻×等52人(这52人又向近300名亲友借了钱)共计2507万多元,所骗款项均被其非法占有。 高息回报逐步套牢债主 昨日上午,一些受害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王xx刚开始向亲朋行骗时说,她是中国8家床上用品公司在海南的总代理,还说要承包美兰机场的一些航线等。王xx借钱数次经过还本付息后,渐渐骗取了出借款人的信任。就这样,一些出借钱者逐步被王xx“套牢”,有的出借钱者将从她那里拿回的借款本息又再次借给她。还有很多出借款人,从自己的亲朋好友那里借钱给王xx,以获取高额利息。 要求警方尽快追回骗款 2004年10月中旬,王xx为隐瞒犯罪事实,在海口市海榆中线安捷机动车检测中心附近将相关凭证销毁。警方破案后,冻结了她名下未上市的亚龙湾内部股票2200股、博今文化内部股票1000股(均未作价值评估),查封了王xx名下的海口市xx路xx园小区C栋某房。 在昨日上午庭审休庭期间,许多受害者向记者反映,他们希望警方尽快追回被王xx骗取的巨款,以使他们的损失降到最低。 “女巨骗”被控集资诈骗罪 海口检察院认为,王xx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192和199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王xx刑事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对其进行罚处。 律师称公诉方适用法律不当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王红欣律师受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王xx的辩护人。王红欣在庭审时辩称,检察院指控的犯罪数额与王xx实际借款额不符,她出具的很多借条是“利滚利”累积的,并非实际借款额。其次,检察院认为涉案资金均被王xx非法占有与事实不符。王xx向他人借款的行为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集资诈骗罪,检察院的指控适用法律不当,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故请求法庭采纳辩护意见,对王xx作出公正的审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