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认养种鸽被放

时间:2012-11-28 07:44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顾琼 袁玮 点击:
2000年4月,本市居民张女士得到一个好消息,说是投资认养种鸽,就能得到高额回报。具体办法是每对种鸽200元,一组60对,每组 以投资认养种鸽,就能得到高额回报

  2000年4月,本市居民张女士得到一个“好消息”,说是投资认养种鸽,就能得到高额回报。具体办法是每对种鸽200元,一组60对,每组

  以“投资认养种鸽,就能得到高额回报”的手法诈骗了50多名被害人、累计数额达300余万元的被告人沈xx,日前被虹口区法院一审以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投资1.2万元,月获利400元。很她先后与沈xx经营的公司签订了代养种鸽240对的合同

  2003年8月,沈xx又以公司经营需要为由,向张女士“借款”1.2万元。其间,实际返还张女士人民币1.76万元的所谓认养种鸽的“利润”。之后,沈xx或搪塞,或躲避,所谓利润、本金全都遥遥无期。类似故事还发生在50多名中、老年“投资者”身上。

  “空壳公司”非法集资

  那么,沈xx经营的究竟是什么公司?

  2000年3月,沈xx以他人名义,借用其他单位的资金验资,在本市一经济小区注册成立了“泰旺”公司,由其个人负责公司的经营。当年 4月至次年9月,沈xx开设了办事处,隐瞒公司实际无资金的真相,而在本市报刊上刊登广告,许诺只要投资认养种鸽,就能得到高额回报,以此吸引客户“投资”。

  在骗取信任后,沈xx以签订委托养鸽合同或借款合同的方法非法集资,将部分客户集资款作为“利润”支付给其他投资客户,以骗取更多的客户投资。沈xx还在明知养鸽不能获利,实际上无法返还集资款的情况下,继续对客户隐瞒真相,非法集资。几年来,沈xx共计集资诈骗306万余元,许多所谓投资者,最后都被骗得血本无归。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