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11月28日中午12时31分,羁押在重庆市第二看守所的原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乌某避开监控摄像头,用一条棉毛裤裤腰绳结束了自己57岁的生命。此时,他涉嫌与涉黑组织勾结牟利的一宗拍卖案正处在审查起诉阶段。当时的媒体报道称,乌的死令相关案件的侦破工作,很难再有突破性进展。有消息称,当时的两名值班干警被隔离调查。 最先提出质疑的是乌某的家人,他们认为乌某如果想刻意逃避监控,晚上肯定比白天更不易被人发觉,为什么要选择中午这个时段?随后提出质疑的是媒体。第二看守所曾被评为国家一级看守所。它的管理和信息化监控,在重庆全市的监所中是最为先进的。而且,身为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乌某完全能判断出他所涉嫌的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并不足以被判。 一个副厅级涉案官员在羁押时死亡引起了舆论的高度关注。这个突发事件给正在进行中的“重庆打黑”带来一丝阴影。去年12月17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文某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重庆涉黑法官乌某自杀事件”中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工作正在按相关程序进行。 2009年7月,乌某被重庆市第一检察院批准逮捕。检方称,1998年到2008年,乌某先后索取、收受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57.5万元、港币10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同时还查明,乌另有518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此同时,曾经获得过“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称号的涉案律师胡燕瑜被曝光为乌的情妇。 辩护律师被捕 2009年12月12日,龚某案的辩护律师李某在北京被重庆警方带走,次日批捕。一周之后,李某被提起公诉。 此后的两个多月里,律师“造假门”事件成为重庆打黑的司法环节中最吸引各方眼球和口水的焦点。 在检方的指控中,律师李某在接受重庆涉黑案龚某的委托后,3次会见龚,“诱导、唆使龚编造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等供述,为使供述得到法院采信,李某还引诱证人作伪证”。检举者正是李某的服务对象龚某。 现年49岁的李某是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法易网”2007年全国百强律师排行榜居第二位。李某事发后,根据重庆当地媒体的描述,称李某向来善于“一手捞人,一手捞钱”。而他的辩护人、同属康达所的律师高子程则称:“李某军人出身,性格刚烈。” “李某案”继“黎某案”赵长青的“无罪辩护”之后,再次割裂的有关“重庆打黑”的社会舆论,甚至比前者更为激烈。 首家爆料的一份中央级媒体因报道行文中多次出现有明显倾向性的表述,引起了律师群体强烈反弹。 随后,龚某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在镜头前表示,李某通过“眨眼”和肢体语言暗示他假称曾被刑讯逼供的情节,则被网民们演绎为匪夷所思的“眼神定罪”。另一方面,李某乃至整个赴重庆为涉黑案件辩护的北京律师,被套上了一层为收取巨额费用玩弄法律“捞人”的黑色阴影,招致众多口水。 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甚至坊间的街谈巷议……争议不断的“李某案”引起了一次法理、道德等多个层面的讨论,影响范围早已超出了重庆之外。“无罪辩护”争议 2009年10月26日,被传为重庆“11·3”出租车罢运事件幕后推手之一的“红顶商人”黎某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最受关注的不是黎某,而是他的辩护律师赵长青。“无罪辩护”四个字让这个75岁的法学界泰斗一夜之间成了话题人物,并被某些网民直斥为“黑社会的狗头军师”。 赵长青是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学术界公认的刑法研究大家。他曾参与1997年《刑法》修订,并担任“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适用及立法问题研究”国家级课题组组长。重庆大部分政法官员都出自西南政法大学,庭审当天,法庭上下不少人都是赵长青的“徒子徒孙”。甚至黎某案一审结束后迟迟未能宣判,也有人将原因归结为赵长青的影响力太大。 这一次,网络上铺天盖地的“炮轰”让这个见过了大场面的老学者感到不可思议。“这是《律师法》普及不够的表现。上个月我在武大见到马克昌教授,他当年为‘四人帮’辩护都没遭受攻击。最令我感到不可思议的就是,现在已是高度开放的21世纪,普法教育搞了几十年,怎么反倒不如过去了?”赵长青说:“律师为当事人辩护,这是非常平常的事情。我没有做错任何事,我的辩护是有理有节的,提出的辩护意见是完全公开的、经得起推敲的。” 此前,赵长青的刑辩从来没有遭遇过如此强烈的质疑。从1982年开始,他先后负责过450多起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重庆綦江虹桥垮塌特大事故、重庆开县“11·23”特大井喷事故等震惊全国的大案要案,都由其担纲主辩。1995年他为新疆克拉玛依“12·8”特大火灾案400多个受害者家庭担任代理人,亲自撰写了长达1.5万字的代理词。这篇文字一度被律师界奉为圭臬。 对于接受黎某案的原因,赵长青说主要是因为“想尽可能多地触摸到具体的案子,积累最真实、最鲜活的实例。”在辩护中,他语出惊人:“打黑”不是“黑打”,“务必审慎”。在赵长青看来,重庆检方对黎某的涉黑指控证据不足,“黑社会是有组织的犯罪,而非一个犯了罪的组织”,他说。 坊间的议论迅速分裂成壁垒分明的两派,热辣的讨论早已超出了黎某案本身。在持续13个小时的辩论后,连被告人黎某自己都感叹“6天的庭审是法制教育”。 最终在该团伙涉案的4个被告单位中,经法院判决确定有罪的被告单位为2个,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处罚金1200万元,强劲运输公司被处罚金1150万元。该案判决书长达227页,字数超过12万字。黎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20万元。 证人无一出庭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