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格列斯沃特发现,根据他的判断,其中大多数文件,如果发表了的话,会引起政治上的为难,也就是说,会让美国政府行政当局面子上不好看,但是,可以肯定,他们不会危及国家安全。格列斯沃特认为,显而易见,五角大楼文件在保密分类的时候是过分了,而司法部在制订清单的时候也过分了。他不顾司法部长的反对,坚持削减清单,把41项减少为11项。 最有讽刺意味的是格列斯沃特在为最高法院法庭辩论做准备的时候,先和自己方面的保密官员干上了。国防部安全保密官员提出来,格列斯沃特的秘书保密级别不够,不能接触他写的陈述。他们说,格列斯沃特不能让他的秘书为他打字,他们会另外找一个人为格列斯沃特打字。格列斯沃特是一个特别讲究绅士风度的人,这下也气得对保密官员大叫滚出去!并且通知保密官员的上司说,美利坚合众国总检察官办公室将不接受你们的指导。 可是,保密官员还是形影相随地盯住他们认为的机密。当格列斯沃特按照法庭程序把自己的陈述交给最高法院书记官的时候,他们竟想冲过来阻止,因为在他们的眼睛里,这书记官只不过是又一个保密级别不够的人。在格列斯沃特的助手把陈述交给纽约时报的和华盛顿邮报一方的律师的时候,他们又几乎要冲上来阻止了,因为在他们的概念中,这些律师几乎就是敌方,怎么可以把机密交给他们。 事实上,这些保密官员确实是尽心尽责。后来,最高法院法庭辩论一结束,保密官员们就冲到双方律师分别坐的地方,企图把桌子上的文件抢到手,因为这些文件是绝密的,应该妥善保护。不过,这些保密的一套做法再厉害,它也只能在行政机构内部强行。法庭对此可没有这种感觉。6月26日星期六早晨,在最高法院开庭以前,格列斯沃特代表司法部向法庭提出动议,鉴于此案涉及国防部和司法部的机密,要求最高法院闭门进行秘密听证。这个动议在提出以前没有告诉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一方,因为他们认为提出这个动议也是保密的。不过,大法官们不管这一套。最高法院一开庭,首席大法官伯格就宣布,司法部要求秘密听证的动议,已被最高法院以6比3否决。 最高法院开始听证了。 十三、最高法院 在最高法院出庭辩论的,代表纽约时报是比盖尔,代表华盛顿邮报是格林顿,代表司法部的是格列斯沃特。46岁的比盖尔是一个学者型的律师,他在哈佛和耶鲁都学过教过,是一个数得上的宪法学专家,而对于他这样的宪法学专家来说,能够出庭最高法院辩论一个宪法问题,是职业生涯中的一件大事,就象一个军人有了一次真刀真枪打仗的机会一样。当纽约时报在律师事务所拒绝辩护,时间紧迫万般无奈找到他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案子早晚是要打到联邦最高法院的。而最高法院已经让他给研究得透透的了,他的专业就是这个。所以他后来会说:我在最高法院比在任何其他法庭都感到自在,因为那儿就象我的家一样,我的一生就和最高法院紧密相随。我知道它所有历史。我知道那里头的人。最高法院是我对这个制度最关心的地方。 同样,代表司法部的总检察官格列斯沃特也是一个学者型的老牌法律专家。当他今天的对手比盖尔才九个月大的时候,格列斯沃特就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了。他担任过哈佛法学院院长长达二十年,在这二十年里,比盖尔曾经是哈佛法学院的学生。也就是说,他们还是师生关系。67岁的格列斯沃特在法学界德高望重,拥有21个荣誉学位,是美国民权委员会的成员,是法学界公认的最出色的宪法第五修正案专家。他是政府官员,但是他以其正直出名。他在司法部的任务就是代表政府出庭。他通常在联邦最高法院涉及政府的鞍子中,作为政府一方的律师出庭辩护。但是,他也曾经有过几次,出于其法律专业的原则,不认同政府的立场和观点,拒绝在政府一方的案件陈述上签字,拒绝代表政府出庭辩论。 相比之下,代表华盛顿邮报的格林顿出身于美国小镇,是一个风格大众化的律师,凭着勤奋努力一步步爬到纽约最著名的律师事务所。他在法庭上的风格是直截了当。 在书面的陈述中,三方重复了他们各自在上诉法庭的理由。 格列斯沃特在陈述中承认,现在司法部不象几天前在低级法院那样,要完全阻挡新闻界发表五角大楼文件,现在只要求法庭发布一个相当狭窄有限的禁制令。特别有意思的是,他第一次公开让步说,这些资料的保密分类和新闻界是怎么弄到手的,这些问题不是法庭决定的至关紧要的因素了。也就是说,司法部承认,保密分类是政府行政机构内部的事情,新闻界不受这种单方面的分类的约束,不是你盖一个保密章,我就无可奈何不能发表了。并且,报纸是怎么弄到这些保密资料的,是偷来的还是拣来的,这个问题和报纸能不能发表也没有关系。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让步。格列斯沃特还承认,在这个领域,版权法不适用。政府行政机构不能独占这些用纳税人钱维持的机构里文件的版权。也不适用古老英国法中皇室专用版权的法律。但是,格列斯沃特指出,此案中涉及的文件,存在对国家造成巨大伤害的可能,所以,以往禁止对报纸实行预检,政府只能在报纸发表以后追求事后惩罚,这样的规则对此案没有意义。因为事后即使政府寻求惩罚,对国家的伤害却已经造成。政府必须防止这种伤害发生。 纽约时报的陈述主要是根据宪法第一修正案对事前约束的概念提出强烈质疑。比盖尔指出,总统和行政分支在文件保密上有大权建立和实行内部规则,有权指挥调动政府的资源来保护政府的秘密,但是,国会从来没有立法让行政分支用事前约束的办法来对付新闻界和防止他们泄露秘密。比盖尔承认,在极特殊的情况下,事前约束是可能的,那就是在发表某些新闻必然会造成灾难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必须是,可能性非常大,几乎是确定无疑会发生,发表和灾难之间的因果联系必须是直接的。可是,他接下来就指出,两个低级法庭的法官,和两个上诉法庭,都没有在五角大楼文件中发现这样的特殊情况。 比盖尔指出:新闻界和政府之间,是一种奇怪的互相依赖的关系,有时候合作有时候对抗,在以往历史上一直是这样。这种关系不是非常清晰有秩序的,没有成文的游戏规则,甚至没有明确的规则,这方或那方常常会不满意。而在这种双边关系中,政府是强大的,而新闻界只有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证的力量。要保持这两者的平衡是不容易的。对新闻界的压制和削弱,最终必然伤害到宪法第一修正案。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