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江西南昌吕萍女士看了刘嘉玲代言的SK一Ⅱ“连续使用28天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47%,肌肤年轻12年”的广告后怦然心动,不料自己买来用了不到一个月却出现皮肤瘙痒和灼痛症状。伤心愤怒之下她把SK一Ⅱ的经销商、代理商和生产商告上法庭。由于香港著名影星刘嘉玲是SK一Ⅱ的代言人,吕女士遂把刘嘉玲追加为被告。但法院认为将代言人列为被告法律依据不足,并认为SK—II构成缺陷产品的证据不充分,该案经两审以原告败诉而告终。2006年9月17日,中央电视台又暴出国家质检总局检测发现9种SK—II产品含有对皮肤有毒害作用的禁用物质铬和钕,答辩状格式。引起舆论一片哗然。9种违禁产品中就有当初南昌消费者吕萍女士购买的SK一Ⅱ多元修护精华霜。吕女士称,拟于近日申诉,要再次将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广州浩霖贸易有限公司、SK一Ⅱ代言人刘嘉玲告上法庭,并追加另一代言人莫文蔚为被告。SK一Ⅱ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