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法官: 文号: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公诉构造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查看院。 被告人李跃轩,别名李跃飞,男,1987年11月8日出生。 辩护人李晓明,男,1963年3月10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水平,系孟津县司法局事恋职员,住孟津县城关镇桂花中路司法局家眷院。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查看院以洛涧检刑诉(2009)64号告状书指控被告人李跃轩犯存心危险罪,于2009年6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构成合议庭,果真开庭审理了本案。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查看院指派查看员姚玉品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跃轩及其辩护人李晓明到庭介入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查看院指控,2009年3月17日破晓2时45分许,被告人李跃轩与女友魏翠云步行至涧西区珠江路发源小厨四面时,李跃轩去市肆买对象,魏翠云独行至发源小厨往茂盛寨村的小胡同时,被被害人张乐乐拦住拉扯,李跃轩买对象返来望见该环境后便上前追打,张乐乐逃跑时跌倒在地,李跃轩乘隙朝张乐乐身上及头部踹了几脚,致使张乐乐颅脑损伤,经判断张乐乐的伤情为轻伤。 公诉构造以为,被告人李跃轩存心危险他人身材,致人轻伤,其举动已组成存心危险罪。提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划定判处。 被告人李跃轩对告状书指控的犯法究竟不持贰言,暗示认罪。其辩护人辩称,被告人的举动属于防卫过当,其是在其女友受到非法侵吞之时采纳了过激举动;被告人的支属已对受害人举办了起劲抵偿,被告人又系初犯,但愿法庭对其从轻赏罚。该辩护人向法庭提交证据二份:1、息争协议;2、孟津县会盟镇小寨村委会出具的被告人的实际示意证明。 公诉人答辩称,被告人不切合防卫过当的组成要件,被告人殴打受害人之时,非法侵吞已经竣事,被告人的举动应属存心危险。 经审理查明,2009年3月17日破晓2时45分许,被告人李跃轩与女友魏翠云步行至涧西区珠江路发源小厨四面时,李跃轩去市肆买对象,魏翠云独行至发源小厨往茂盛寨村的小胡同时,被被害人张乐乐拦住拉扯,李跃轩买对象返来望见该环境后便上前追打,张乐乐逃跑时跌倒在地,李跃轩乘隙朝张乐乐身上及头部踹了几脚,致使张乐乐颅脑损伤,经判断张乐乐的伤情为轻伤。 上述究竟,有被告人李跃轩的供述,魏翠云的报案原料及证言,证人李惠朋、李帅杰、郭冰冰、张洛纯、张松晨、张四方的证言,洛阳市公安局110接处警综合记录单,案发明场血迹照片、法医学人体损伤水平判断书、息争协议及被告人李跃轩的户籍证明等证据在卷资证。 以上证据经当庭宣读、出示、质证,证据之间可以或许彼此印证,证据来历正当,可以作为定案依据,应予以采信和确认。 本院以为,被告人李跃轩存心危险他人身材,致人轻伤,其举动已组成存心危险罪。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查看院对被告人李跃轩的指控创立。被告人李跃轩认罪立场较好,且其支属与被害人一方告竣息争,举办了抵偿,取得被害人体贴,故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赏罚。关于辩护人以为被告人系防卫过当的意见,与究竟不符,本院不予采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划定,讯断如下: 被告人李跃轩犯存心危险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刑期从讯断执行之日起计较;讯断执行早年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9年3月17日起至2009年7月16日止。) 如不平本讯断,可在接到讯断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可能直接向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该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范 映 晖 人民陪审员 张 芝 政 人民陪审员 樊 均 纪
二 O O 九 年 七 月 六 日
代书 记 员 刘 会 丽 ========================================================================================== 为只管停止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中国法律网将对文章内容举办技能处理赏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