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法官: 文号: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公诉构造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查看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德武,男,1971年5月28日出生。因涉嫌犯存心危险罪,于2009年7月8日被常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1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常宁市看管所。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男,1963年7月28日出生。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审理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查看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李德武犯存心危险罪及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2009)常刑初字第245号刑事讯断,原审被告人李德武不平,提出上诉。本院于2010年1月4日备案受理后,依法构成合议庭,颠末阅卷,以为究竟清晰,抉择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2009年7月8日上午,被告人李德武与其弟李某某、村民阳某租一台挖机在西岭镇西坪村老铺子河里挖沙,被害人李某以为李德武等人的举动加害其在该河流承包的锡矿采砂场好处,组织股东阳某等人前往避免,两边扭打中,李德武持一把折叠弹簧刀朝李某的臀部、胸部、腹部及手臂等处连刺数刀,致李某重伤、八级伤残。李某医疗用度共计62948.91元。上述究竟,有被害人李某的汇报,证人李某某、李某某等人的证言,法医判断结论,病历资料及医药发票,作案器材照片及被告人李德武的供述等证据予以证实。 原判以为,被告人李德武的举动已组成存心危险罪,依法该当包袱刑事责任和响应的民事抵偿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百姓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的划定讯断:(一)被告人李德武犯存心危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被告人李德武抵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的医疗费、伤残抵偿金等经济丧失共计144449.91元的80%,即115559.92元。 原审被告人李德武上诉称:(1)其租用挖机到河流挖砂,是受村组布置疏通河流,目标是为了掩护本组农田不因河流阻塞而被大水冲垮。(2)在与李某产生纠纷中,李某等人先下手并几个人殴打李德武一人,其举动属防卫过当,且有自首情节。原判认定究竟错误,量刑畸重,哀求二审改判。(3)原判对民事抵偿金额计较有误,哀求二考核减。 经审理查明,上诉人李德武地址常宁市西岭镇溪源村第九村民小组的农田边有一河流,因多年未疏而有所阻塞,2008年7月被害人李某与阳某等人在此河段合办一锡砂场,使河流阻塞越发严峻,部门农田曾被大水冲垮。该组向村、镇反应,要求办理疏通河流题目。因镇里无资金下拨,要村组自行办理。2009年7月8日上午,李德武受村组布置,组织其弟李某某、村民阳某租用李某某一台挖机,在间隔李某锡砂场约300米远的河段下流挖砂疏河。李某得知后,以为李德武等人的举动侵害其锡砂场好处,遂组织本场股东阳某等人前往阻止,李某的半子朱某、外甥周某某相继赶到现场,两边产生口角,继而产生扭打。扭打中,李某与李德武、阳某与李某某彼此推拉,四人滚入河水中。李某和其外甥周某某殴打李德武并把李德武的头部按入水里淹,李德武解脱后从裤袋内掏出一把弹簧刀朝李某刺去,刺中了李某的前额部、胸部、腹部及左上肢、下肢。随后,李德武被群众节制在现场。经法医判断李某的伤势属重伤八级伤残,共用医疗费62948.91元。 另查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属非农业家庭户口。 上述究竟,有下列经查证属实的证据予以证实:1、被害人李某的汇报,证实其身上的刀伤系李德武持刀所刺。2、证人李某某、阳某、阳某某、李某某的证言,证实李某等人殴打李德武,并将李德武的头部按到水里淹,李德武解脱后掏刀将李某刺伤的颠末。3、病历资料及医药费收条,证实李某伤后住院治疗环境。4、作案器材照片,证实李德武刺伤李某用的是一把折叠弹簧刀。5、法医判断结论,证实李某的伤势为重伤,八级伤残。6、李孝某、李孟某的证言,证实李德武租用挖机挖砂的目标是疏通河流。7、李林某、阳际某的证言,证实李德武等人租挖机疏通河流是村组布置的。8、李某的《户口簿》,证实李某系非农业生齿。9、上诉人李德武供述了持刀刺伤李某的颠末。 本院以为,上诉人李德武因与他人产生纠纷而持刀将被害人李某刺成重伤,其举动组成存心危险罪,原判对被告人李德武治罪精确。李德武上诉称持刀刺伤李某的举动属防卫过当。经查,李某被李德武刺成重伤,是在纠纷中李某等人殴打李德武,并将李德武的头按入河水中,李德武解脱后才实验的,李德武的举动不是李某正在举办的非法侵吞举动产生中,而是已经竣事后才持刀伤人,李德武的举动不切合防卫过当的必备前提;李德武提出其有自首情节,原判对民事抵偿金额计较有误,经查没有证据证实。故其上诉来由均不创立,本院均不予采用。但李某在本案中有必然过失,鉴于上诉人李德武能自愿认罪,并在二审中起劲抵偿李某经济丧失20000元,可对李德武酌情从轻赏罚,并响应减轻民事抵偿责任。综上,原判认定的究竟没有错误,定性精确,审讯措施正当,但量刑不妥,依法应予更正。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项之划定,讯断如下: 一、维持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2009)常刑初字第245号刑事附带民事讯断第一项对被告人李德武的治罪部门和第二项,即民事抵偿部门;取消第一项对李德武的量刑部门。 二、上诉人李德武犯存心危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从讯断执行之日起计较;讯断执行早年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9年7月8日起至2013年7月7日止) 本讯断为终审判断。 审 判 长 陈 真 诚 审 判 员 张 忠 诚 署理审讯员 陶 刚 二0一0年二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贺 电 附:相干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平第一审判断的上诉、抗诉案件,颠末审理后,该当凭证下列气象别离处理赏罚: (二)原讯断认定究竟没有错误,但合用法律有错误,可能量刑不妥的,该当改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存心危险他人身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可能牵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可能以出格凶狠本领致人重伤造成严峻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可能极刑。本法还有划定的,依照划定。 《中华人民共和百姓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吞国民身材造成危险的,该当抵偿医疗费、因误工镌汰的收入、残废者糊口补贴费等用度;造成死亡的,并该当付出丧葬费、死者生前抚育的人须要的糊口费等用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