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途为“住宅”,它可以是居住用地和综合用地2种,而这2种的使用年限为70年和50年不同。我们这些老百姓都被误导了,单纯地理所当然地认为住宅土地70年大限。可是为了降低成本,卖房牟利,房地产商们往往只购买了50年的土地使用权。 在闸北区买了套二手房,今天刚拿到房产证,吃惊了! 上家原来的房产证(2003年一手房)我有复印件,上面的信息如下: 土地使用权来源:出让 土地用途:听听房屋转让合同。住宅 土地使用期限是空白的 房屋类型:公寓 房屋用途:居住 好吧,既然是住宅是居住,那么我和大家都有一样的常识,住宅土地70年使用权。 结果呢,房屋转让合同。这个月二手房买卖交易后,新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期限不留空白了,是1999年至2049年,只有50年!!!其他主要信息都没变。 我赶紧上网查询,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上也可以建住宅。 原来如此! 土地用途为“住宅”,它可以是居住用地和综合用地2种,而这2种的使用年限为70年和50年不同。我们这些老百姓都被误导了,单纯地理所当然地认为住宅土地70年大限。 还有更惊人的!google了才知道,整个沈阳的商品房用地基本都没有70年使用权的,绝大部分都是50年的,这是沈阳《时代商报》2011年2月22日刊登的文章。而原因是70年权限的土地价格相对较高,所以大部分开发商都买50年权限的土地。 沈阳如此,郑州呢?全国其他城市呢? 狡猾的开发商不知道用什么办法,让房产中心出房产证的时候,将土地使用期限留空白,我们家几个人之前买过的一手房统统都是空白的,而二手房交易的房产证统统都是显示土地使用期限的。包括同一套房子的前后2张证,一手是空白的,二手是显示的。 而有趣的是,买卖合同上关于土地使用期限的条款,明明有某年某月某日的填空项,他们一般不填,而是选择写“见房产证”。好嘛,我就这么中招了,上家的房产证上没显示土地使用期限呀。 现在我很纠结,考虑怎么去和上家以及中介交涉这个问题。花了这么多钱,买的房子无故少了20年权限,价值大打折扣。而且50年权限的房子将来续期的政策可能还不同于70年权限的居住用地,后者是自动无偿续期,前者说不定要办手续缴费什么的。 在此提醒各位有房者: 1. 从开发商那里买一手房的,要注意开发商的大土地证上使用期限的起讫时间。 2. 无论买一手二手房,买卖合同上关于土地使用期限的条款,请注明时间,如果只写“见房产证”或“见房屋登记备案”,而房产证上是空白的,就一定要去房产中心查询确切的时间。 3. 赶紧翻出家里的房产证看看,如果土地使用期限是空白的,去房产中心查询一下吧。住了好多年的房子,以为是70年大限,到头来被彻底忽悠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