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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律师二十七年纠纷有效化解 调解构建和谐家庭

时间:2012-09-09 15:18来源:cqlyt333v 作者:新娘朵朵 点击:
方先生带着女儿在餐馆用餐时,女儿不慎滑倒,碰到地面上的暖壶,被热水烫伤。方先生及其女儿以餐馆老板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同志,真是太感谢了,你们不仅帮我们解决了多年来的纠纷,还使我们
方先生带着女儿在餐馆用餐时,女儿不慎滑倒,碰到地面上的暖壶,被热水烫伤。方先生及其女儿以餐馆老板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同志,真是太感谢了,你们不仅帮我们解决了多年来的纠纷,还使我们两家的感情重归于好。”这是今年9月3日,在扎西镇人民调解庭发生的一幕。


  事情的起因还得从20年前说起。1984年,第一轮土地承包责任刚到户之初,扎西镇墨黑村浪坎小组村民王成海为便于就近耕种土地,用自家的承包地(小地名大沙包)与邻近的河坝小组村民王光珍互换了土地,随后,两家在互换的土地上耕种,相安无事。2011年,因煤厂公路建设需征用大沙包部分土地,王成海的儿媳黄某提出,已故公公王成海当初互换的土地亏了,要求王光珍将互换的土地归还。遭到王的拒绝后,黄某强行在大沙包地块上进行耕种,双方遂引发纠纷。其间,经村民小组长及村调委会多次调解,双方各执一词,调解未果。一年多来,双方互不相让,积怨越来越深。


  “四群”教育活动开始后,扎西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牵头,看着房屋转让合同。综治办配合进行调处。调解人员及时找到双方当事人和知情群众,进行调查取证,到争议地块作了现场堪验笔录,并针对纠纷的性质制定了调处方案。


  今年9月3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及村组干部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认真讲解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涉及土地争议的法律法规知识,指出了黄某土地互换27年后再要回法律不予支持,黄某也认识到是自己不懂法造成的。接着调解员又从和谐家庭、睦邻友好、团结发展等方面对双方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后,双方自愿达成四点协议:一是争议大沙包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王光珍所有;二是王光珍从大沙包地块内划出长宽各13米的土地给黄某耕种或建房;三是王光珍换给黄某家耕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还王光珍所有;四是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不得再为此引发纠纷,否则,后果概由引发方负责。


  至此,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这桩愈演愈烈的纠纷,在调解员的充分调查和精心调解下,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结语: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针对农村土地流转中引发的矛盾纠纷,笔者建议:应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方式和程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房屋转让合同。同时,该条还规定了签定合同时应完善的7点内容。据此,土地承包经营户在流转土地时,不要口头协定,而应邀请村民小组长参加,并签定书面合同,并报发包方村(居)民委员会备案。二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调解方式,在化解纠纷中优势越来越明显,特别是随着《人民调解法》的实施,赋予了人民调解更多的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对人民调解的组织保障和经费落实,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体系和机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三是抓好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在“六五”和“法制县(区)”创建活动中,要把涉农法律法规宣传作为一个主要内容,重点抓好《宪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四是化解纠纷要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充分利用法、理、情相结合的手段,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达到案结事了。


  作者单位:云南威信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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