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都市房地产转让解决步伐(试行)
时间:2014-03-30 23:03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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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2-18 生效日期: 2000-12-18 发布部门: 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7号令 延安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转让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状态:有用 宣布日期:2000-12-18 见效日期: 2000-12-18
宣布部分: 陕西省延安市人民当局
宣布文号:
延安市人民当局7下令 延安市都市房地产转让解决步伐 (试行) 第一条:为了增强对都市房地产转让的解决,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掩护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京城市房地产解决法》、建树部《都市房地产转让解决划定》、《陕西省都市房地产市场解决务例》的有关划定,团结本市现实,拟定本步伐。 第二条:凡在本市筹划区、建制镇国有土地范畴内从事房地产权转让,实验房地产转让解决,均应遵守本步伐。 第三条:本步伐所指房地产转让,指房地产权力人通过交易、赠与或其他正当方法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举动。 本条前款所称其他正当方法首要包罗下列举动: (一)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创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产生改观的; (二)一方提供土地行使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伙、相助开拓策划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产生改观的; (三)因企业被收购、吞并或归并、分立,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四)以房地产抵债、换物或以房屋作为奖品的; (五)法律、礼貌划定的其他气象。 第四条:市房地产行政解决部分认真本市行政地区内房地产转让解决事变,市房地产买卖营业所认真本市市区房地产转让解决的详细事变。 各县房地产行政解决部分主管本辖区内都市房地产转让解决事变。 第五条;房地产转让时,房屋全部权和该房屋占用范畴内的土地行使权同时转让。 第六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法取得土地行使权,但不切合本步伐第十二条划定的前提的; (二)未依法挂号领取权属证书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行使权的; (四)权属有争议或属证书与标的物不相切合的; (五)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赞成的; (六)司法构造可能行政构造依法裁定,抉择查封可能以其他情势限定房地产权力的; (七)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赞成的; (八)在依法告示拆迁范畴内的; (九)法律、行政礼貌划定榨取转让的其余气象。 第七条:实施房地产成交价值申报制度,房地产买卖营业解决部分要严酷核实申报的成交价值,对申报 的成交价值明明低于市场价值的要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举办评估,以评估价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第八条:房地产转让该当凭证下列措施治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署书面转让条约;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条约签署后30日内持房屋权属证书、当事人的正当身份证 明、转让条约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地址地的房地产买卖营业解决部分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成交价值; (三)房地产买卖营业解决部分对提供的有关证件举办检察,并在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复原; (四)房地产买卖营业解决部分核实申报的价值,并按照必要对转让的房地产举办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凭证划定交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买卖营业解决部分核发过户单。 第九条:房地产转让条约该当载明下列首要内容: (一)两边当事人的姓名可能法人名称、住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及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边界;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行使权取得方法及年限; (五)房地产用途或行使性子; (六)成交价值及付出方法; (七)房地产交付行使的时刻; (八)违约责任; (九)两边约定向其他事项。 第十条:以出让方法取得土地行使权的,房地产转让时,土地行使出让条约载明的权力、任务随之 转移。 第十一条:以出让方法取得土地行使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其土地行使年限不得高出原土地出让合 同约定的行使年限减去已行使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十二条:以出让方法取得土地行使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必需切合下列前提: (一)凭证出让条约约定已付出所有土地行使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行使权证书; (二)凭证出让条约约定举办投资开拓,属于房屋建树工程的,应完成投资总额25%以上,属于成 片开拓土地的,必需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树用地前提;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该当持有房屋 全部权证书。 第十三条:预售商品房交付行使后,承购人该当实时持有关证件到市房地产买卖营业解决部分担理产权 过户手续。 第十四条:在房改中以本钱价购置得到所有产权的房屋,可按有关划定进入市场买卖营业。买卖营业时须到 当地房地产买卖营业解决部分担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十五条:以划拔方法取得土地行使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按国务院划定报有核准权的人民当局 审批。经核准准予转让的,由受让方到土地解决部分担理国有土地行使权出让手续,并凭证有关划定缴 纳土地行使权出让金。经核准可以不治理国有土地行使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按国度划定,将转让房 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度。 第十六条:以出让方法取得土地行使权的,在转让房地产时,应按划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收取的土 地收益金扣除已缴土地出让金及开拓土地的全部用度后,按比例收取。 第十七条:房地产转让当事人该当凭产权过户手续,依照有关划定到产权产籍解决部分申请治理房 屋全部权证书。 第十八条:违背本步伐划定,未治理转让手续,擅自举办房地产转让的,由房地产买卖营业解决部分责 令其期限补办手续,过时不治理的,转让无效,由买卖营业解决部分充公违法所的。 第十九条:违背本步伐第七条划定,不申报或瞒报成交价值的,由房地产解决部分责令其期限改 正,并对两边当事人别离处以现实成交额二千至二万元的罚款。 第二十条:房地产买卖营业解决职员执行政赏罚须出示省人民当局揭晓的执法证件,罚没款须出具财务 部分同一印制的收条。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买卖营业解决职员违背本划定滥用权柄、徇私舞弊的,由地址单元或上级主管部分 给以行政处分,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赏罚不平的,可在接到赏罚抉择关照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抉择的上 一级构造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告状。对复议抉择不平的,可在接到复议抉择关照书之日起十 五日内向人民法院告状。过时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告状,又不推行赏罚抉择的,作出赏罚抉择的机 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故障房地产买卖营业解决职员执行公事,侵扰房地产买卖营业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构造按《治 安解决赏罚条例》赏罚,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在房地产转让中产生纠纷,当事人可依左券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过后告竣的书面协议, 向有关部分申请仲裁,未告竣仲裁协议的,可向法院告状。 第二十五条:本步伐由房地产解决局认真表明。 第二十六条:本步伐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000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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