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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手套白狼”设3家公司 虚报资本5700万元被抓

时间:2012-09-02 15:54来源:无边的流浪者 作者:燃点 点击:
江苏新沂人王某虚报注册资本5700万注册3家公司,本想以此发点小财,没想到却换来刑罚与120万元罚金。7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帮助王某注资的徐某与殷某同样受到法律惩

江苏新沂人王某虚报注册资本5700万注册3家公司,本想以此发点小财,没想到却换来刑罚与120万元罚金。7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帮助王某“注资”的徐某与殷某同样受到法律惩罚:被告人徐某获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被告人殷某被判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2008年11月至2011年2月期间,王某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先后通过徐某、殷某的协助,注册成立了徐州某商贸有限公司、徐州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江苏某中央空调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后又对3家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在这两步的运作过程中,他们虚报注册资本,欺骗了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在骗取注册与变更登记后,子女抚养费标准。又将5700万元注册资金全部转走。

  据31岁的王某交代,身具大学文化的他,在看到身边很多人开公司做生意发了财后,便也盘算着办几家公司,尽快发财。可问题在于他根本拿不出验资所要求的资金,这让他一筹莫展。经过多方打听咨询,王某终于找到了徐某和殷某这两位提供专门服务的“救星”。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采取虚假出资的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被告人徐某、殷某帮助他人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鉴于被告人王某、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被告人殷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赃,结合其犯罪情节较轻的情况,对其适用单处罚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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