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原告想买房,但原告的婆婆非让在自家的宅基地上盖房,并承诺宅基地和房子都归原被告所有。经不住婆婆的劝说,原告同意了。为了盖房,原被告向原告的亲戚借款9.3万元。当房子盖到一半时,原告婆家的姑娘们便开始找茬,多次找原告争吵,阻挠建设。后来,被告从外地回来,在其二舅、三舅的见证下,原被告与原告的婆婆就宅基地使用及房屋建设签订了协议,约定:“地基使用权给儿子使用,儿子和儿媳共同盖楼房一栋,姑娘们无权以任何理由干涉。”这样,房子才得以完工。2009年8月26日,被告在与同事的聚会中再次喝得大醉。酒后,被告开始发酒疯,对原告和儿子进行打骂,还骂同事。同事没办法,只得把被告按在沙发上睡觉。但直到晚上,被告也没醒。原告以为,被告像往常一样,抚养费标准。第二天就没事了。谁知道,第二天早上,被告开始吐血了。原告在别人的帮助下把被告送到长治市和济医院。经临床诊断,被告是急性酒精中毒(重度)、急性胃炎、急性缺血缺氧性脑病、上消化道出血。由于病情严重,被告被送入重症监护室。医生甚至说被告可能不行了。但原告毕竟与原告夫妻一场,不忍放弃治疗,并在医院精心照料。第三天,被告才苏醒过来,但没有任何意识。经过一个月的治疗,2009年9月25日被告出院,但精神上还有问题。医生建议戒酒,神经康复科治疗。由于这次住院花费很大,为了进一步给被告治疗,原告不得不推着烧烤车出去挣钱。可是,被告的家人对被告的病情漠不关心。被告的母亲和姐妹还经常找原告的不是,想把原告赶出家门。2009年10-11月,被告的大姐为了赶走原告,对原告实施了殴打。原告报警后,他们才离开。2010年4月,被告的二姐及其儿子为了赶走原告,对原告进行殴打。邻居们劝阻无效后,原告报警。警察来之前,他们便逃跑了。这次的伤害使得原告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幸亏有邻居们的照顾,才得以康复。这时,被告不但不理解关心原告,还总是找原告的不是,打骂原告和儿子。回想自己婚后生活的辛酸和委屈,遭受的,原告对婚姻失望至极,精神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2010年5月,原告离开回到娘家。至今,原被告分居已经近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