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听广播说准生证并不叫准生证,叫打算生养处事证,我很受惊啊,第一次传闻它叫处事证,这处事从何而来,从何谈起呢?中国人连生个孩子都要zf核准,没核准禁绝生。这点人权,60年前那些祖辈们给充实操作得极尽描述了,以至于我们没了这根基的人权。 一家七八个乃至十多个,他们大多没受过教诲。然后再分割那有限的土地,有限的资源,并推脱他们本身应尽的赡养任务等。。。难怪,此刻的年青人总说:“不收人变坏了,是暴徒变老了”根基都是说的那一代人。 说回主题,某朝逐日收着“社会供养费”,然后我们老黎民交税,交种种保险,却念书要钱,看病要钱,买房要钱,死了,葬了也要钱,先不说社会供养费到底供养谁了,就嗣魅这社会供养费的征收:伉俪年收入的三倍,是以什么为依据的?既然是社会供养费,又和伉俪收入有什么肯定接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