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法人登记。 的全体出资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经核准登记,领取公司营业执照后,方告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 4.分公司的设立。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管理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也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5.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是证明股东缴纳出资额的文件,由公司在登记注册后签发。出资证明书必须由公司盖章。看看假发票处罚。 (三)股份设立的程序 1.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 2.发起人依法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或公开募集股本。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应立即缴纳全部股款;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本除由发起人自己认购一部分外,还须向社会公开募集。公开募集的程序如下: (1)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发起人要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公司章程、经营估算书、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和验资证明、招股说明书、代收股款的名称及地址、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协议等文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