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于2009年6月通过网络相识,其间双方拍摄了一些亲密照。刘某为了和李某结婚,多次以“将亲密照传到网上”相要挟,逼迫李某与其结婚。2010年8月,双方登记结婚。今年4月,李某起诉到通州法院,称他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才登记结婚。商铺出租合同。李某的朋友证明刘某的确存在“逼婚”行为。刘某不同意撤销婚姻关系。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确是受到胁迫,因此支持了其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收缴双方的结婚证。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小丽诉称,2011年3月份经朋友介绍与李先生相识,4月两人便登记结婚,婚后不到一个月双方就因为结婚时财产问题等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应李先生性格偏执,脾气暴躁,出言伤人,遇到事情不能开诚布公协商解决,夫妻无法沟通,两人于6月初分居至今。小丽称,婚前其父母购置了一辆高档轿车用于做生意,但李先生占据着小丽父母的轿车始终未还,多次协商无果,导致小丽家里生意大受影响,小丽的父母对此既气愤又无奈,小丽夫妇也经常因此争吵不断。夫妻两人感情出现不愉快后,结婚前购买的锅碗瓢盆、床单被褥、家具摆件等收据也被李先生一卷而空。李先生辩称,自己和小丽的感情很好,虽然有矛盾,但并没有到离婚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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