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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曾凡辉犯交通肇事罪一案 石门县看守所。 石门县人民检察院以湘石检刑诉[2010]3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曾凡辉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于2010 年4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 赔偿达成调解协议的事实。3、(2010)石刑初字第59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证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某、吴某某在庭审前与被告人曾凡辉已就 ... -了解详情
刘新安犯交通肇事罪 事务所律师。沁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沁检刑诉(2011)29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新安犯交通肇事罪,于2011年2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同日予以立案。本案在审理 协议,本院于2012年4月1日作出(2012)沁刑初字第106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对该协议的效力予以确认。上述事实,被告人刘新安在开庭审理过程 ... -了解详情
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及张某某、张某某、张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 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及张某某、张某某、张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2011年11月4日作出(2011)垫刑初字第32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原审 。二审查明的新证据有:本院(2012)渝三中法刑终字第00010—1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收条,证实张某某与被害人陈某某的亲属达成了赔偿协议,由张某某 ... -了解详情
旬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康犯交通肇事罪一案 其带回交警队。(7)、本院(2011)旬刑初字第00086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证明本案附带民事诉讼,经本院庭前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赵 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判决如下:被告人赵康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执行 ... -了解详情
曹健犯交通肇事罪一案 。子洲县人民检察院以子检诉字(2011)第2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健犯交通肇事罪,于2011年5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上列附带民事 的保险公司以及投保的险种和理赔限额。10、(2011)子刑初字第00031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被害人家属的请求书证明,被告人曹健的家属、XXX与各附带民事 ... -了解详情
陈建设犯交通肇事罪 律师。沁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沁检刑诉(2010)第16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建设犯交通肇事罪,于2010年11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同日予以立案。被害人赵晓依 分别制作了(2011)沁刑初字第20号、第20-1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四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对被告人陈建设的行为表示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陈建设 ... -了解详情
王东峰犯交通肇事罪一案 东峰辩称:他不应该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辩护人辩称: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东峰犯交通肇事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理由是:1、认定王东峰“发现行驶路线错误,突然 民事赔偿问题,经本庭主持调解下调解处理,调解协议款项已全部履行完毕(见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经庭审举证、质证,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告人王东峰的 ... -了解详情
杨钢民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二审刑事判决书 娟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赔偿协议,本院已出具(2010)漯刑三终字第23-1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且已履行完毕,曹翠英对杨钢民撞伤其的行为表示谅解,同意在 (2010)漯郾刑初字第3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第一项中对被告人杨钢民的量刑部分;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杨钢民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 -了解详情
旬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景利平犯交通肇事罪一案 运输有限公司,实际车主为马XX。7、(2011)旬刑初字第00080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证明被告人景利平、被告马春雷已赔偿死者崔爱霞各项经济损失188000 景利平从轻处罚。以上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锁链,能够证明被告人景利平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事实,经法庭当庭质政,认证,被告人对以上证据均无异议, ... -了解详情
被告人王海伦犯交通肇事罪 亲属一次性赔偿给被害人亲属损失人民币60000元,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本院已另行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被告人邓港所在的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旗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 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 ... -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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