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何时了 又见奇闻,一天24小时竟然成了25小时,连幼儿都知道的事也能改,还有什么不能改的!从报纸上得知:广州市的医患纠纷只有约11%的属于医疗事故,其余的是患者对医疗知识的缺乏或是医生与患者的沟通不够,缺乏信任而产生的,我对这个数据持怀疑态度。我的母亲在某广州市三甲医院住院治病,住院期间身体遭受到伤害,在事实非常明确的情况下,院方拖延时间,篡改病历之后,全盘否定之前他们口头已承认的事实。为此,我向有关部门投诉、诉讼;购买有关书籍,学习有关医疗知识,并收集相关证据。这场“战争”经历了一年多,经过市、省两级医疗事故鉴定,我终于赢了这场官司,为母亲讨回了公道。如果我的证据不足,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对有关医疗知识一窍不通,在有着医疗知识并可以随便修改病历的医生面前,我会一败涂地。我与医院的这场纠纷,便属于那89%了。 纠纷越来越多,有人说是由于缺乏信任而造成的,但是,信任的缺乏又是怎么产生的呢?通过我为母亲打的这场医患官司,我认为医德医风不改善,医疗水平不提高,纠纷就会越来越多,信任从何而来。就拿我母亲这件事来说吧,医生用微波治疗仪为她治疗,把我母亲烫伤。我母亲有糖尿病,我从有关物理治疗书中得知:像她这种情况属于微波治疗的禁忌症,不适宜用微波治疗,而为我母亲治疗的医院可是市一级的三甲医院!却连禁忌症和适应症都搞不懂。 在采用不恰当的治疗手段,并对患者身体造成了伤害后,作为医生此时应该纠正自己的错误,积极地为患者治疗,减轻对患者身体造成的伤害。可是那家三甲医院的医生却隐瞒事实,修改病历,并以患者有糖尿病为借口,把应负的责任推得干干净净。我本没打算与医院打这场官司,只是希望医生能为母亲把病治好,并且治疗费用也一直是患方承担。但后来院方医生却一再昧着良心,说什么他们的治疗是没有违反操作规程的,最后他们竟然还否认了微波烫伤我母亲这一铁的事实。医德何在!信任何来?不得已我才将医院告上了法庭。本可以避免的一场官司,由于医生丧失了应有的医德,医患双方不得不在法庭上见。 医德的丧失,让信任变得危机,让医患纠纷层出不穷。医疗在改革,医疗事故申请书。如果医院仍是以科室独立核算、以赢利为目的,在利益的驱动下,医德这把尺子在某些医生手上会变得很轻很轻! 看病贵是老百姓关心的问题,医德医风更是关系到人的健康,甚至是人的生命安全问题。一次不负责任的治疗,就有可能把患者置于死地,其中之原因患者怎会明白,因为不是人人都有医疗专业知识。 我母亲的遭遇就是这样,医生依仗着自己的专业知识,把责任完全推掉。感谢市、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专家们,他们以自己专业的分析和我提供的证据,把我母亲受到的伤害定为医疗事故,让身心受到伤害的母亲和全家人得到了少许安抚。医生这种职业关系到人的身体安康,愿白衣天使的心中留出少许空间装下普通的老百姓。 通过帮母亲打这场官司,我想给那些遭受到医疗伤害的不幸人一点建议:如果想要讨回公道,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如何确定医疗事故。一定要千方百计地收集证据,不要漏掉任何可能。发现医疗过程存在问题,第一时间是封存病历(这是患方的合法权利),复印自己能复印的任何一张病历。不要傻傻的先去投述,让他们有足够的时间修改病历,等你回过头来去封存病历时,那份病历也许被他们按照他们的意愿改得面目全非,患方想讨回公道那就会难上加难!并一定要保留患者在治疗时的每日清单,有时候每日清单能发现意想不到的问题,每日清单与治疗过程是有直接关系的.我在复印的病历上就发现:母亲的手术时间由上午变成了下午,血型也发生了改变,手术记录和手术护理记录上的主刀医生竟然是分别不同的两个人!等等……。 谁都不想不幸降临在自己头上,但一旦遇上,我们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别让那种丧失了道德的医生得逞。 2006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