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车主可登录上海医疗保险网学习与查询,明确分清哪些是非医保用药

时间:2014-03-21 11:15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对于哪些属于“非医保用药”,车主是需要有所了解的,而关于了解途径,车主可登陆上海医疗保险网进行查询。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仅对发生在医保范围内的费用支付

  • 1
  • 2
  • 车主可登录上海医疗保险网学习与查询,明确分清哪些是非医保用药

    车主可登录上海医疗保险网学习与查询,明确分清哪些是非医保用药

  • 时间:2010-11-04
  • 文章来源:
  • 【字体:   】
  • 据有关报道,自2000年以来,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受伤人数约50万人,由之引起的车险赔付第三者医疗费问题也随之而来。车辆保险条款规定,交通事故中,车险理赔支付医疗费并非全额支付,超出医保范围的将不予赔付。现实中,常见车主由于不了解“非医保用药”而造成的理赔纠纷。那么,哪些是“非医保用药”呢?车主可登陆上海医疗保险网查询相关信息。
    》》》车险直通车,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

    上海的刘先生驾驶车辆意外撞倒了一位行人,造成了对方右小腿骨折,按照协商,刘先生承担了全部的事故责任。伤者被送往医院后,院方采取了内固定方法,并植入进口内钉进行治疗,住院两周后,伤者总共花费医疗费用15000多元。几天以后,刘先生带齐保险合同、医疗费用清单与发票、事故相关证明等材料,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然而,保险公司核赔后的实际给付金额只有7000多元。通过登录上海医疗保险网进行查询,得知保险公司给出的赔付金额正好是伤者医保报销费用。刘先生很是疑惑,纳闷自己明明投保了交强险和30万元保额的三者险,并附加了“不计免赔特约”,为何保险公司只赔医保费用而不时足额赔付呢?

    事实上,保险公司拒赔的部分费用是伤者植入进口内钉的医疗手术费用。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的规定,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仅对发生在医保范围内的费用支付赔款。进口材料、药品均不属于医保范围,也不符合保险支付基本救治费用的原则,保险公司以此拒绝给付。平安保险专家建议,投保人出险时尽量不要开超出医保清单的药品,因此,对于哪些属于“非医保用药”,车主是需要有所了解的,而关于了解途径,车主可登陆上海医疗保险网进行查询。

    经查询,我们得知医保用药分为三类,甲类,乙类,自费药品,每类药品10%-30%是由医保投保人自行支付,剩下由医保支付,而这一部分才是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所以保险公司也要按比例核减,最后按核减的比例赔付。如此繁复的医药品种,如此复杂的计算方法可能让车主难以摸清,那么,不妨登录相关医保网站补补课,如上海医疗保险网就提供了详尽的医保知识。针对上述状况,专家表示,为保障投保人权益,保险公司可与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合作探索,为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救治与理赔工作,提供相对准确合理的参考依据。同时,通过相关网站以现行最快也最广的网络传播渠道宣扬开去,让投保人能够充分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平安网上车险,1分钟车险报价还有更多惊喜!


    上一篇:黄牛倒卖“好”车牌,宁波车管所 ...   下一篇:全国气温普降 ...

    【 】【 收藏此文 】【 】

    车险相关知识

    上海交强险查询有必要,如何才能更方便? 2012-12-07 平安车险值得信赖,上海车险那家好 2012-10-22 上海车险哪家好,合理的产品、服务、价格是关键 2012-11-13 上海车险包括哪些?想在上海办理车险的朋友们请看这边 2013-01-23 上海交强险查询系统最好是平安车险网销平台 2012-10-31 网销车险发展速度快,上海那个车险好 2012-11-26 车险超市上海哪家好?网销平台服务最全面 2012-10-22 上海哪家车险便宜,精打细算中享受品质服务 2012-10-25 上海车险查询平台是多功能的车险服务平台 2012-11-22 选择上海平安车险电话直销投保,享受服务的贴心与价格的优惠 2013-01-23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