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与职务侵占都是侵财型违法犯罪行为。二者的犯罪目的都是一致的,即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在犯罪手段手段上也有一些交叉,行为人都可能采用趁人不备或其他不易被人发现的秘密手段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 二者的区别也十分明显,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职务侵占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包括利用管理、监管、经手的便利。而盗窃行为则不具有上述特征,这是盗窃与职务侵占最重要的区别。盗窃行为必须具有秘密窃取的形式要件,如果不是秘密窃取,而是公然夺取或公然占有,则不在盗窃的范畴。职务侵占的行为人在占有财物的过程中可能采取了秘密手段,但是其行为与其职务、业务有关。 二、盗窃行为可以针对个人或单位而为之,职务侵占只能针对单位而为之,针对个人的行为不可能构成职务侵占。 三、法律规定,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为500至2000元,而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5000元,相差甚远。盗窃价值低于500元的财物,可以作行政处罚。由于目前的行政、刑事法律对于职务侵占数额不超过5000元的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及处罚没有规定,所以对于这种行为只能作为违反民事法律的行为来对待,相关单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