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利祥,男,中山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民革党员,现为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和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主要从业经历及代理案例:
贺利祥律师从1986年8月开始即从事公安工作,1994年到1997年期间在一大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室担任专职法律顾问,1997年6月取得律师资格后即在湖南天戟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1999年8月来广州发展,除为其法律顾问单位及案件当事人提供了满意的法律服务外,还成功办理了一系列民事、经济、刑事、行政案件,如2001年代理的丁某某申请执行案,此前,丁某某曾先后委托了三个律师代理此案,均因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下落而不了了之,贺利祥律师代理此案后,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终于查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下落,使本案得以成功执行;2004年梁某某贩卖毒品案,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梁某某被控贩卖毒品和窝赃,如果罪名成立,至少要判十八年有期徒刑,经过贺利祥律师的有力辩护,使得窝赃罪名不成立,贩毒罪只是犯罪未遂,最后只判了两年有期徒刑;2005年胡某某抢劫案,一审时胡某某被芳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贺利祥律师担任胡某某的二审辩护人,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二审结果是胡某某被减为三年有期徒刑。值得一提的是,状告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不作为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即为贺利祥律师的佳作。此外,贺利祥律师还成功代理了大量的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现担任中国法律网、中国法律网、中国法律网等多家全国知名法律网站的特邀律师,曾被香港电视台采访报道。因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2005年还获得了广州市司法局及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法律援助奖。
贺利祥律师谨遵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满意的法律服务作为自己的执业准则。
附办公电话 / 020-、、(传真)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南塔711-712室 邮编,邮箱: 贺利祥律师个人网站:
业务范围 法律服务内容 民事代理 接受各类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或参与相关民事法律事务的处理。 刑事辩护或代理 接受聘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委托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或代理人,参加诉讼。 仲裁 接受各类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合同业务 接受委托,参加合同谈判,代为起草、审查、修改、订立合同;接受合同纠纷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仲裁或诉讼。 公司业务 为公司设立、变更、并购、改制、重组、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置换、破产等公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法律咨询、调查或代书 为客户提供各项法律事务的咨询或调查、各类法律文书的代书。 知识产权 接受委托,代办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与版权登记;代理技术、商标权、著作权转让及许可;提供有关 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顾问和调查;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或仲裁。 房地产 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开发、建设、按揭、工程承(发)包、预售、销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中介、 见证、代理等法律服务。 劳动争议、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接受委托,为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保险 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各类保险业务的咨询和代办,代理索赔、理赔、追偿等法律事宜。 婚姻继承 接受委托,为夫妻、家庭财产及人身权益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 接受委托,为消费者权益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私人律师 接受公民个人聘请,为其本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律师见证 接受当事人委托或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为确保当事人实施某项重大法律行为的真实、合法,提供律师见证。 其他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法律业务。 广东省律师收费标准 一、计时收费 (一)适用范围:全部律师服务事项。 (二)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三)上下浮动幅度:20% 二、计件收费 (一)适用范围:各类诉讼、仲裁和案件执行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 1、刑事: (1)侦查阶段:2000-6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6000-元。 (3)审判阶段:6000-元。 对疑难重大复杂案件、集团犯罪案件可在不高于上列标准的1.5倍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2、民事、商事、行政诉讼: (1)不涉及财产:3000-元。 (2)涉及财产: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元(含10万元): 8% 10万-50万元(含50万元): 5% 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 4% 100万-500万元(含500万元): 3% 5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 1000万-5000万元(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三)上下浮动幅度:20% 3、说明: 上列各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办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办一审再办二审的或曾办一审或二审,再办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 律师接受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和收费标准 一般一年收费两万元,对于规模较小,工作量相对较少的可低于两万元,对于规模较大,工作量较多的两万元至五万元。具体如下: 一.不另收费部分:收取一年的法律顾问费后,以下服务项目免费 1.对甲方(指委托方)有关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审阅甲方有关法律事务文书,提出修改补充意见; 3.协助甲方起草一般经济合同; 4.应邀参加甲方决策层的有关会议,对会议涉及的法律问题临场作出解答或稍后提供专业意见; 5.受甲方委托就特定事务通过媒体发表声明; 6.从法律角度对甲方的发展策略规划提出建议; 7.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协助甲方运用法律手段健全企业的管理制度; 8.受委托为甲方出具催促债务人偿还债款或催促其他相对义务人履行有关义务的律师函; 二.另行收费部分:以下事务由双方协商另行收费,在常规收费标准之下给予优惠。 1.为甲方特定的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2.受委托为甲方有关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进行见证,出具律师见证书; 3.应邀参与甲方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合同文本; 4.接受甲方委托 担任代理人,参加各种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联系人:贺利祥,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民事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联系电话 、\020- 个人网址: 邮箱:helx222@ 本律师可兼职担任公司企业法务经理或法律顾问,待遇年薪2—5万,可协商. 平时处理日常事务有小车代步,有助理协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