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涉外离婚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的问题,这事实上是涉外离婚的法院管辖问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国内一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如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的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也就是说您可以直接向您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您在现在居住的地方居住超过一年,那么这个地方就是经常居住地,这时候可以直接向您现在居住地所在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即使是对方在他的所在国的法院起诉,中国的法院也有权管辖。 对这种离婚诉讼,法院会通过外交途径或者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被告,这点您不用担心。 诉讼时也只需要根据中国的法律进行。当然,我国民诉法还是对涉外离婚诉讼做了个别的特殊规定需要您注意,个别程序也会比较复杂,如果需要帮助请直接咨询我们的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