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公司签了3份连续6年的劳动合同,第1份,1年 有详细的工作时间;第2份,2年没有详细的工作时间而且我们的工作时间没变;第3份,3年没有详细的工作时间而且我们的工作时间没变,但就在第3份合同履行了一半的时候,公司突然延长了我们的工作时间,既无协商也无措施。这样公司算违约吗? 我们情况差不多的12名员工已经仲裁了,仲裁裁定公司四班改三班不为违约(我们原来是四班三运转,8天里有2天歇班,现在是三班三运转没有歇班);不违法(我们有劳动监察的《限令公司依法调整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指令书》);还裁定我们属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旷工超过15天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在改三班是反映过,我们因身体原因或家里事多上不了三班怎没办?下通知的领导说:上了就上,上不了就写辞职报告走人。我们还得交违约金。有人反驳了几句,第2天就给开除了。我们几个三班上不了,请假又不请给,无奈我们找到了工会,工会主席不见我们,有位劳资员代表工会告诉我们:爱上哪找上哪找。我们就从信访-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涉及不到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违约赔偿金的问题。 我们10个人现在虽然已经上诉,但是困难重重(据传:公司是我们这的利税大户你们几个走到哪都是这结果;公司还扬言:宁送200万不给他们1分钱),我么现在既无工作也无收入,请不起律师(法律援助曾帮我们在仲裁出过一次庭,随后受上级所迫,就告诉我们不符合规定不管了),我们身为弱势群体取证非常困难。 我们感到非常迷茫 .无助,我们还该往下走吗?谁能来帮帮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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