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弋阳公路分局为单位职工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了2012年度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共计1824元,确保了职工享受到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更好地引导广大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根据赣人口发[2012]4号文件《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的通知》要求,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对独生子女妇女奖励费标准给与提高,调整为每月20元。( 来源: 中国公路网 作者:吴志清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