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平台 >> 部门动态 >> 最新部门动态 >> 内容正文 茅桥社区积极开展2012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工作 来 源:茅桥社区 作 者:陈瑜 时 间:2012-08-10 为贯彻落实关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发放工作。根据青秀区建政街道计生办的要求,茅桥社区于 8月8日在水泥厂宿舍区发放2012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2012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工作正式启动。 2012年8月6日起,社区计生专干在单位宿舍、小区内张贴了《关于领取独生子父母奖励金的通知》:对户口在本辖区内,父母双方无正式工作单位、申办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规定在社区自愿参加了正式申报的独生子女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带上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证到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处领取奖励金。 自2008年以来,茅桥社区广泛开展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宣传活动,并持之以恒地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普查等工作,让群众直接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社区一孩父母纷纷响应计划生育号召,转变生育观念,踊跃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政府发给的奖励金,至其子女满18周岁止。 本着不漏发任何一个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原则,茅桥社区认真安排部署发放工作,通过在社区宣传栏和各楼幢单元张贴通知、对部分人户分离的人员采用电话通知等多种形式宣传动员,为辖区居民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在发放过程中,社区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领取独生子女费的居民,认真核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证件,并亲切询问现在独生子女的生活、学习、工作状况,为下一步更好的服务辖区独生子女家庭夯实了基础。
图为工作现场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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