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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婚姻法讲义:结婚

时间:2012-12-04 23:16来源:run90 作者:糹彖 点击:
婚姻法讲义:结婚。结婚是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教育网的小编将这一考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 (一)结婚的条件 1.积极条件: (1)双方自愿 (2)婚龄:男22,女20 (3)一夫一妻 2.禁止条件 (1)

婚姻法讲义:结婚。结婚是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教育网的小编将这一考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

(一)结婚的条件

1.积极条件:

(1)双方自愿

(2)婚龄:男22,女20

(3)一夫一妻

2.禁止条件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3.形式条件

结婚登记:以1994年2月1日为限,事实婚姻与同居的分水岭。

(二)婚姻的效力

1、有效的婚姻

2、无效的婚姻

3.无效婚姻的补正:

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三)可撤销的婚姻

1、条件

意思表示不真实--仅限于胁迫,且只能是受胁迫一方提出请求。

2、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

3、被撤销、宣告无效婚姻的后果

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视为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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