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的施行能否使刑事辩护“三大难”迎刃而解?
时间:2012-10-24 04:55来源:毛家人 作者:非常旅程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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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接受委托或者指定后,就有义务履行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接受委托或者指定后,就有义务履行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故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刑辩律师首要的、核心的任务,也是刑辩律师从事其法律服务工作的基石。刑辩律师通过履行辩护职责,合同补充协议。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对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方面提出意见,以使相关司法部门能正确处理案件,从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查明案件事实是司法机关的责任,虽然律师提出法律意见的行为有助于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但并不能因此认定律师有“查明案件事实”的义务。在现代刑事诉讼的控辩审三方构造中, 辩护律师处于辩护一方, 不得突破其诉讼职能, 而进行本应由控诉方和审判者负责的控诉和审判活动。辩护律师正是通过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据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并进而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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