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降职,降薪,向老板反映多次,原职位员工的招人,公司一拖再拖,我便向公司老板说在这样下去工作就没法干了,没有休息,经常加班,没有加班费,这种好几个人工作量我一人干不过来,不然没法干了,经过考虑,一小时后,让我把公司,库房钥匙,交给公司会计,离开了公司。 想咨询的几点 1.上述工作没有合同,保险,怎样能寻求劳动法支持,该如何做。劳动法是怎么维护弱势人群的。 2.强制降薪,降职,从事杂工,让自己提出辞职,有没有劳务法保护。 3.给公司服务这些年,给公司项目明显创收,没有职务奖金,年终奖金,没有正常假期,没工作满一年的年假,现在离开了公司,劳动法能不能保护。 谢谢,如有时间请帮分析,回复。 本人男 2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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