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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公示名单(组图)

时间:2012-11-29 01:55来源:心理学与生活 作者:瑾凋 点击:
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已经启动。经审查,现将54名候选人的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曹智勇,男,37岁,北京智勇主任,北京市顺义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 多年来,他以专业、高效、热

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已经启动。经审查,现将54名候选人的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曹智勇,男,37岁,北京智勇主任,北京市顺义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

  多年来,他以专业、高效、热情的工作态度,为职工提供法律维权服务。2009年~2012年8月,他参与调解案件3989件,调解成功3630件,调解成功率达91%。他创造的劳动争议调解顺义模式得到各界广泛称赞,并在北京其他区县推广。他先后成功处理了某电子企业600名员工解除案、白某等36名农民工诉某建筑公司拖欠工资案等重大集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他将多年办案经验编辑出版《律师教您应对常见劳动纠纷100案》,为职工维权提供有益的参考。

  2009年被北京市司法局评为“法律公益服务业务能手”,2010年被北京市劳动争议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优秀劳动争议”。

左增信,男,57岁,汉族,北京致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2009年从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以来,他以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他和他的团队累计接待咨询9085人次,受理调解申请6500余件,调解成功近4000起劳动纠纷案件,其中百人以上的集体劳动纠纷有4起,为职工争取到4100多万元的经济利益,赢得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他还利用一切机会和场合进行、等的宣讲,近三年来,举办讲座15场次,受众1200人次。

  2010年被评为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2011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


  潘强,男,53岁,汉族,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天津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

  他以服务职工为职业最高追求。为鼓励律师从事职工维权工作,他推动击水律师事务所设立专门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部,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近年来,他和他的团队每年为职工办理劳动争议案件达300起,每月接受网上咨询达3000多人次,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百起。为提高职工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他与《天津日报》、天津市人民广播电台、《天津工人报》合作,开设律师维权栏目,组织律师定期开展以案说法、新法解读等活动,为全市广大劳动者免费进行法制教育。

  他获得2004年度“天津市优秀律师”称号,被评为2008年度“优秀人大代表”,2011年当选天津市河北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

刘岸新,男,汉族,37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他在为职工依法维权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锐意创新,开创出一整套适应职工维权工作的新方法,在全市率先为区域内所有农民工、企业下岗职工提供统一的法律维权服务。通过法律疏导、居中调解、律师见证等方式,依法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多年来,他为职工办理维权案件2126件,接待来电来访6632人次,为职工追回经济补偿、赔偿达1200余万元。成功代理200余名农民工集体讨薪案,避免了一场涉众暴力事件的发生。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其工作业绩作过报道。

  他曾获得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天津市政法系统优秀员等多项荣誉,被聘为天津滨海新区法律顾问团成员、滨海新区应急管理专家。


  齐秀敏,女,40岁,汉族,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主任,邢台市职工法律服务志愿团团长。

  1992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他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2000余次,代理职工维权案件534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在担任志愿团团长以来,她全心全力办理职工维权援助案件,处理结果均赢得当事职工的满意,尤其在处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时,成效显著。她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积极开辟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阵地,举办普法讲座300余场次,受众5万余人次,引导更多的职工选择依法维权。

  她曾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律师”、“中国优秀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

李宏伟,男,37岁,汉族,河北华盛通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石家庄市职工法律援助团律师。

  自2001年从事律师工作尤其是2003年加入石家庄市职工法律援助团以来,他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十年来,代理职工援助案件130余起,提供、代书600余次,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70万元,其代理的33名农民工讨薪案、18名职工案、清洁工高某工伤案件引起媒体广泛关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他积极参加石家庄市总工会组织的“送法服务进基层”等活动,深受广大职工好评。他曾在媒体上撰文呼吁保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2007年他被授予石家庄市“五一建功立业奖章”称号,2009年被评为“石家庄市优秀青年卫士”。


  郝建华,女,43岁,汉族,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主任。

  七年来,作为佳镜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她始终以服务困难职工为己任。在她的带领下,全所律师先后为人次提供,受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672件,涉案金额2.38亿元,为职工追要劳动报酬及工伤、3200多万元,义务为2.6万职工进行培训。她每年组织律师开展以农地保护、妇女权益保障、“城中村”改造、补偿、农民工权益保障等为主题的普法活动。她多次参与职工群体性纠纷的处置,曾历时五年,为维护某纺织印染厂七万名职工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她荣获“2008—2010年度山西省优秀律师”,2009年被评为“影响中国·十大杰出人物”,2011年被评为“创业中国年度十大杰出律师”。

  高文通,男,44岁,汉族,内蒙古昆峰律师事务所主任。

  多年来,他秉持“扶弱助困,忠于法律”的职业原则,为维护职工权益作了大量工作。他推动组建包头市公益律师联盟,集合了包头市十余名业务精湛、热心职工维权的律师,共同致力于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工作。他先后为1500余人次的职工提供劳动法律咨询,无偿代理、协商、非诉讼解决劳动争议案件110件,涉案金额560万元,减免代理费60多万元,妥善处理了多起企业群体性劳资纠纷。他定期为职工做普法专题讲座,深入职业病问题突出的行业为职工提供维权指导。目前,他正在积极筹办,为工伤职工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他曾获得包头市首届“杰出青年卫士”、包头市“十佳律师”、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员”等荣誉称号。

曹克斌,男,46岁,汉族,内蒙古科斌律师事务所主任。

  他放弃仕途,坚定的从事职工维权事业。14年来,他始终坚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信念不动摇,代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上百起,通过维权为职工讨回了公道,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他曾历时18个月,为576名职工解决了养老保险的问题,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协助政府处理某纺织企业328名职工集体上访案,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为弱势群体仗义执言、伸张正义是他的执业追求。下岗职工、农民工有法律需求,他总是热情接待,无偿服务。

  他曾获得通辽市“优秀律师”、内蒙古自治区“十佳青年律师”、全国首届“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张慧贤,女,48岁,汉族,辽宁省辽阳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兼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主任。

  自1986年从事工会法律工作以来,她以维护职工权益为宗旨,努力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她总结多年办案经验,汇编《辽阳市职工维权手册》,免费发放给职工,深受广大职工欢迎。近年来,她共接待职工投诉2262件,代写1491份,立案283件,其中调解结案97件,代理仲裁、诉讼186件,为职工等520多万元。她36次为《劳动》培训班的学员授课,培训万余人。她积极推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培训了180名兼职工资协商指导员,并深入基层工会指导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2009年被评为辽宁省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

赵星奇,男,55岁,汉族,辽宁铭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1982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以来,先后为万余名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协助政府处理了多起群体性重大劳动争议案件。在处理劳资纠纷的过程中,他秉承公平合法的原则,尽力协调劳资双方,促使双方以调解结案,确保案结事了人和。在担任律顾问期间,他积极指导企业严格贯彻,规范企业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协调好劳动关系,避免和减少劳资纠纷,积极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宣讲法律知识,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他注重从源头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出的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特事特办、建筑工程等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

  他曾获沈阳市“优秀律师”、辽宁省“人民满意的律师”等荣誉称号。

  唐毅,男,44岁,汉族,郑州唐毅律师事务所主任。

  他是一名具有社会责任感、业务精湛的劳动法专业律师。他结合办案实际,建立维权网站,接受职工网络咨询;自编劳动法律知识教材,免费发放给职工群众;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律师深入社区、企业宣传法律知识。他在处理劳资纠纷时,既为劳动者积极争取利益,又顾及企业实际困难,提出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受到劳资双方的肯定。他擅于处理集体劳动争议纠纷,在其代理的数十起企业“关停并转”集体劳资纠纷案件中,没有发生一起恶性事件,没有一起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职工合法权益都能及时得到实现。他组织律师对3000多家企业进行劳动关系状况评估,评估结论得到各方高度认可。

陆敬波,男,42岁,汉族,郑州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

  2004年建立职工维权专业律师团队和专业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近百人。他创办的“劳动法苑”网站累计访问咨询量达数百万,代理职工维权案件500余起,处理非诉事务4000余件。连续三年负责政府热线的接听工作。他参与国家和地方劳动立法10余部,参与承办国家和省级劳动法课题4项,撰写提案和社情民意10余篇,举办千余场职工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出版《维权课堂劳动者维权攻略》等著作5部,为职工维权解疑释惑。

  他先后荣获郑州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律师”、浦东新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等称号。


  曹琪,男,37岁,汉族,江苏省无锡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工会公职律师。

  他从事工会法律工作10年来,培训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1万余名;深入企业、工地为职工开展法制宣传达100余场次,受众达1.5万余人。他接待职工法律咨询3000人次,办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500余件,为职工讨回、工伤款、补缴社会保险费等近千万元。在实际工作中,他独创并运用“调解五法”,将17.5万元工伤赔偿款执行到位。他积极推动并主持建成全市多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

  他先后被评为无锡市“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江苏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和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个人。

薛济民,男,49岁,汉族,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4年,他率先在南京市组建了30人的律师兼职劳动仲裁员队伍。曾参与劳动合同法的起草论证工作,提出的保留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等意见,被立法机关采纳。他出资10万元,举办首届“济民法律学堂”,邀请专家为市民讲解劳动法律法规。组建南京市职工维权律师团,制定了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工作指引,指导全市律师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代理的英特布鲁啤酒有限公司群体性劳动、东航机长辞职案、民工王超讨薪案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

  他先后荣获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2005~2007年度全国优秀律师,2011年司法部授予“党员律师标兵”等荣誉称号。


  劳建兰,女,57岁,汉族,宁波市总工会副主席,工会公职律师。

  1978年从事工会工作,1985年经司法部门批准兼任律师工作。她是宁波工人律师第一人,全国第一支工人律师队伍的创建者,第一家劳务工工会的建立者。从事工会法律工作30多年来,她始终牢记为职工说话办事、帮职工维权解难的崇高使命和宗旨,具有丰富的协调劳动关系操作技巧和理论知识。自担任公职律师以来,她接待法律政策咨询达5.6万人次,出庭代理和非诉调处案件765件,下基层普法宣传907场,受教20余万人次,职工群众亲切地称她为“工人的好律师”。

  她曾获得浙江省普法先进个人、全国工会优秀法律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邵蕙菁,女,46岁,汉族,浙江劳动律师事务所主任。

  她1994年开始从事职工维权事业,在十八年的职工维权工作中,她坚持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尽心尽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04年起,她每年承办的劳动争议案件达60余件。为更好地服务职工,她于2010年12月筹备成立浙江劳动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办理职工维权援助案件674件,受援人数1227人,为2116人提供法律咨询,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521万元。她办理的30起群体性维权案件,均都得到妥善解决。她承办了王鸿丽讨薪被打、“塑年堂”255名职工讨薪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她先后获得杭州市首届“十佳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者”,浙江省律师行业“模范党员律师”等荣誉称号。


  金岳峰,男,41岁,汉族。安徽刘光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8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他成功办理维护职工权益案件270多件,涉案职工近2万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亿元,接待来信来访职工近5万人次,举行各种职工权益法律知识讲座100余场次。他历时四年,为农民工程某获得31万元的赔偿。成功调处了“富士康第九跳”,为梁某家属获得近6万元的赔偿。他擅长疑难案件调处,其办理的陈浩案,被评为2011年度安庆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件。他热心公益事业,每年作为嘉宾主持,向全县人民宣传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涉及职工权益群体事件的调处。

  他为职工维权的事迹入选《全国先进模范事迹汇编》,2011年被评为“安徽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

郝兴慧,女,34岁,汉族,安徽省马鞍山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主任科员,工会公职律师。

  1999年大学毕业后,她考入乡镇法律服务所成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200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为专职律师。2005年,进入马鞍山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并担任工会公职律师。多年的执业经历,她认识到个人维权力量的单薄,遂积极推动在安徽省率先组建了由全市22名律师为成员的“市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团”。近年来,她免费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1260人次,提供代书、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服务150余起,为工会和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

  她被评为“安徽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并荣获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农民工维权工作站站长、省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志愿律师。" src="Img.jpg" width="236" height="331" jquery="126" />


  涂崇禹,男,42岁,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站长、省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志愿律师。

  他致力于通过普法宣传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曾举办《劳动法》千人讲座、《劳动合同法》大型宣传活动。连续16年在广播电台每周主持《百姓与法》、《法律伴你行》、《打工热线》等法制节目,成功办理多起纠纷行政诉讼案件。他参加“同心·律师服务团”到贵州省最贫困的册亨县开展法律支边活动,为贫困地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近些年,他共承办了210起法律援助案件, 为农民工维权站提供了30多万元的工作经费。

  他曾获福建省优秀政协委员、五四青年奖章(标兵)、当代律师风采奖、十大杰出青年律师等荣誉称号。

黄家焱,男,48岁,汉族,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主任。

  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是他的职业追求。他在当地媒体设立律师信箱,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出资10万元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站,并指派律师参与工会法律服务工作,免费发放法律宣传书籍,调处劳资纠纷。18年来,他为5万多人次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法律援助300多件,为700多个农民工提供过法律帮助,调处和追讨工伤医疗等费用9000多万元。仅2011年,他为农民工无偿提供法律援助60多件,追讨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他为农民工权益奔走的事迹曾在新闻联播上报道,受到社会关注。

  2011年,他入围“感动中国”候选人,被赞誉为挚爱永恒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


  王惠,女,41岁,汉族,江西省律协农民工维权指导中心负责人。

  2007年专职从事职工维权工作以来,她以娴熟的办案技巧和真诚的服务态度,为汶川地震中死亡的17名农民工获得280万元赔偿款,避免了一起群体性赴京上访事件;为16名出境务工人员追回被骗款80多万元。她探索出“对职工释明法律不承诺,对侵害方阐明法律不退缩,对仲裁、审判机关依法争取不放弃,接案后抢时间,减阻碍”的“三不一抢”工作模式,化解了多起集体劳动争议,获得各方认可。她办理的王永彬、叶志青申报见义勇为案,得到多位省领导的批示表扬。她参与《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江西省劳动办案实施细则》、《江西省劳动仲裁庭庭审程序》等政策制度的修订完善。

  2010年她被评选为“江西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杰出律师”。

廖泽方,男,49岁,汉族,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主任。

  近五年,他共接待职工法律咨询1278件,办理职工维权案件136件,其中半数以上为法律援助案件,涉及金额1000余万元,追讨拖欠职工工资218万元。她办理彭昌华革命烈士遗属待遇法律援助案直接推动《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修改。他出资100万元,设立“南芳律援助困难职工慈善基金”,重点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他带领全所律师与赣州市总工会、赣州宝葫芦农庄共同发起为“金秋送温暖”活动,筹资6万元帮扶困难职工。2012年,他组织捐助万余元开展了农民工子女“爱心午餐”活动。建党90周年,他作为社会组织代表受到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并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

  他先后获江西省十佳律师、江西省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律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李强,男,43岁,汉族,山东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执行主任。

  作为律师,他始终信守“践行公平正义,为弱者维权”的社会担当。2007年担任山东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执行主任以来,他办理援助案件50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1640余万元。他行程9700余公里,与18个单位沟通谈判,历尽艰辛为工伤农民工讨回74万元赔偿款。他在工地坚守10多个小时,与包工头艰难谈判,为40名农民讨回12万元的工资,有效消除一起群体性纠纷隐患。他积极推动山东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与山东大学等六所高校联合建立公益法律服务联合培训、宣传机制,定期深入工地、厂矿、车站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对他的事迹进行了报道。

  2010年他被评选为“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并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陈静,女,42岁,汉族,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主任,济南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法律顾问。

  她1997年从事济南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工作,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1.5万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2001年成为专职律师,仍以维护职工权益为己任,免费代理案件400多件,为80多名受援困难职工提供26万余元援助资金。2008年以来,她23次参与信访接待,接待职工400余人次,解决多年上访难题16件。她每年组织劳动争议研讨会,邀请有关部门共同探讨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促进了全市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尺度的统一。近年来,她为300多家企业2000余名管理人员进行了《劳动法》知识培训,并长期担任新闻媒体职工维权热线的咨询律师,解答职工群众热点难点问题。

  她先后被评为“山东省职工维权杰出律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

  张勇赛,男,55岁,汉族,河南省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郑州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维权律师。

  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下岗职工合法权益,1998年他率先在郑州市总工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下岗职工无偿提供咨询、代书、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当年为60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3年来共代理职工维权案件200余件,帮助讨回劳动报酬100余万元。其事迹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报道,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他推动有关部门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建立分布广泛的法律援助网络,全方位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他在全市推行职工维权服务三级网络体系建设,扩大工会法律援助服务面,做实做强工会维权工作。目前,全市职工维权服务三级网络体系基本建成,拥有工作(站、点)181个,专业律师和志愿人员200余名。

张新,男,43岁,汉族,河南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会主席。

  执业十余年来,他办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近800件,其中,办理的安阳市印染厂六十余名职工劳动合同争议案件、安阳市德隆纺织公司数百名职工除名案件等数起群体性案件,都得到了妥善解决,获得职工信赖。他为数十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工伤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有的历时数年之久,有的顶着巨大压力,但他无怨无悔,绝不退缩,为维护职工权益竭尽全力。他办理的长葛籍农民工陆某工伤赔偿案件、虞城县农民工赵某讨薪被打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获得上级工会和党政的高度评价。

  他先后获安阳市“十佳法律工作者”、“河南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突出贡献律师”等荣誉称号。


  方松林,男,46岁,汉族,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主任。

  他坚守信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自2005年以来,坚持为“潘兰英职工维权服务热线”提供法律服务,共接待信访职工群众8362次,受理各类信访件总计7522件(次)、信访件办结率达99%,累计为4917名职工解决拖欠工资,工伤待遇、补偿金、社保费等达3454万余元。免费代理感动中国的“信义叔侄”—王如前、王怡才交通事故赔偿案,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了总额42万元的,让死者家属得到安慰。

  他先后获黄石市司法系统“十佳”个人、湖北省优秀律师、湖北省首届“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顾非,男,53岁,汉族,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武汉市总工会法律顾问,武汉市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

  1989年至今,他参与了武汉市锅炉厂改制裁员案、某私营企业违规收购职工股权案等涉及职工权益重大案件的处理。在办案过程中,他代表工会与侵犯职工权益的企业据理力争,使得职工权益得以维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他长期在武汉市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免费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件,为职工、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0余次。义务参与武汉市总工会新闻中心制作的职工维权讲座12期。

  2009年获武汉市劳动模范称号,2010年被评为湖北省首届“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并获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


  胡文坚,男,43岁,汉族,广东千里行律师事务所主任。

  他以服务职工为本,20年来坚持为农民工维权分文不取的原则,带领全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49件。他连续12年担任中山市总工会法律维权顾问,协助工会建立“网上法律援助”网站,先后为1100多名职工追回被拖欠的各类款项2142多万元。他不惧强权,仗义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坚持只代理职工维权不代理用人单位,被称为“职工保护神”和“救困及时雨”。2010年8月担任中山市工会律师团团长以来,带领律师团成员为62名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40多万元。

  他先后获中山市“十大杰出青年”、“广东省杰出青年志愿者”、首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葛海勇,男,54岁,汉族,广东省湛江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

  他从事工会法律工作23年,一直致力于维护职工和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2007年,他推动湛江市总工会在全省率先建立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此举获得广东省工会工作创新奖。近年来,他带领律师团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4件,参与调处湛江圣华玻璃容器有限公司等19起职工集体上访案件,为4130多名职工挽回经济利益2680多万元,为3460多名来访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维权实践中,他注重宣传法律知识,提高职工法律意识,近几年,为职工举办法律讲座40多场,使4200多名职工接受法律知识培训。

  他曾获得湛江市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周天一,男,46岁,汉族,广西元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他有15年的企业工作经历,与职工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从事律师职业后,他心系职工、关心职工,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己任。5年来,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多起,成功调处拖欠职工工资案件40起,涉及人数212人,为职工讨回拖欠工资214.6万元。他历时5年,历经7个程序,为8位老职工争取到社会保险和经济补偿。他主动作为,做好解释协调工作,引导职工依法解决诉求,协助党政化解了数起集体劳动争议。在实践中,他以大局为重,坚持调解优先,避免劳资对立冲突,运用娴熟的调解技巧和精湛的专业知识,化解了一起起劳动争议,确保案结事了人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了积极努力。

覃斌,男,37岁,壮族,广西辰亿律师事务所主任。

  从业13年来,他始终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认真履行法律人的天职。他牵头组建了南宁市律师协会维权服务团,深入劳动争议多发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指导企业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调解劳资矛盾,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南宁市律师协会会长,他推动了全市45家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最大限度的满足职工群众的法律需求。他组织开展了“能帮就帮”法律进社区活动,深入社区宣传法制知识,为职工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2008年被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律师”,2009年被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协会评为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律师”。

  张红伟,男,34岁,汉族,海南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海南省总工会公职律师、海南省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团副团长。

  2004开始从事工会法律工作,八年来,他心系职工、扎根工会,为职工权益维护和工会资产保护作出了突出贡献。他代表工会参与了40多部地方法规的制定和修改;直接为2300多名职工提供咨询、代书、仲裁(诉讼)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依法为职工追讨回价值420多万元的工资社保权益;担任21起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诉讼代理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他牵头建立海南省工会法律援助等法律援助制度,推动全省县级以上工会普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海南省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团,推动海南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从“零”起步跨越发展到“制度健全、机构完善、经费充足、人员到位”的上升发展阶段。

林青,男,46岁,汉族,海南海地律师事务所主任、海南省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团副团长。

  从业25年来,他坚持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热情为弱势群体服务,承办职工权益案件320多起,涉及职工人数5000余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2011年,他成功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某航空公司与百名职工劳动争议一案,劳资双方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作为企业法律顾问,他积极促使企业完善规章制度,指导企业落实劳动法律法规,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他对职工有深厚的感情,热爱职工维权事业,协助组建海南省工会援助百人律师团,为海南省职工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了贡献。

  他先后获“最佳诚信律师”、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优秀仲裁员”等荣誉称号。


  徐丽霞,女,48岁,汉族,重庆市丽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4年她组织筹备成立丽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部,并将免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作为主要业务,每年全所代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均100件以上。2011年4月,她推动丽达律师事务所与重庆市总工会法律部签署《法律援助合作协议》,全程代理重庆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法律援助案,指派专门律师在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值班,为广大职工提供免费电话法律咨询、现场法律咨询、代书等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职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一年多来,共办理困难职工法律援助案件近200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她先后获重庆市政府“2007~2009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陈昱,男,41岁,汉族,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他精业敬业,有强烈的正义感,曾成功代理重庆市首例外资企业劳动争议案;代理重庆市首例生育权侵权纠纷,实现企业职工获得赔偿第一案;一次性为100多名农民工讨薪60万元。他积极推动《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等地方立法,多次参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研讨。就职工权益保护问题,在《中国律师》、《商界》等杂志发表多篇理论文章,获得各界好评。他坚持参与法制宣传活动,带领援助队,深入汶川地震灾区为受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企业和社会团体举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讲座80余场,组织青年律师走进厂矿、农村为广大劳动者宣讲法律法规。

  他获得重庆市第二届“十佳青年律师”,司法部、中国残联“全国维权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赵东林,男,44岁,汉族,四川力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元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

  他堪称法律服务界老兵,近年来,先后成功办理农民工欠薪、工伤、职业病维权等案件100余起,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他积极参与基层企业工会职工维权工作,引导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参与大量集体性劳动纠纷调处工作。在维权工作中,他探索出了一条“力求和谐稳定,创新工作手段,寻求多种办法”的柔性化解劳动争议的路子,深得工会组织好评和职工群众称道。

  2005年被广元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009年~2010年被广元市总工会评为年度“优秀委派律师”, 2012年当选四川省第二届“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林军,男,34岁,汉族,四川省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

  2007年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他始终以维护职工权益为己任,办理职工和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00多起,为职工和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2011年底,他历尽艰辛,耗时一个多月,帮助108名农民工讨回工资51万余元,有效地化解了这起久拖不决的上访事件,得到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工作中他勇挑重担,主动承担8小时之外的“”热线接听工作,先后为120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他自编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操作教材,深入基层辅导讲解,推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实现规范化和网络化。

  他曾荣获四川省第二届“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并被授予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


  汪海燕,女,49岁,布依族,贵州省贵阳市公职律师事务所主任。

  1986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她致力于维护公平正义、扶弱助困,特别是在为农民工讨薪、化解群体性事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稳定劳动关系方面,主动配合党政部门,妥善处理职工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参加信访接待工作406次,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件,带领团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1件,参加市政府信访协调会69次,参加法制宣传教育100余场(次),为673人次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006年获贵州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律师称号,2011年获贵州省律师行业优秀员。

刘爱国,男,53岁,汉族,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昆明市农民工维权律师志愿团律师。

  2005年起从事职工权益维护工作,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余起,为职工讨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7年来,他作为云南信息报“人员法律服务部”咨询律师,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他代理的伍文奎劫持人质讨薪案,最终以伍文奎无刑事责任能力,不承担法律责任结案,该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实现了劳动者维权情与法的有机统一。他在当事人近乎绝望,准备以生命维权之际,挺身而出,自掏腰包解决当事人的生活困境,运用法律和舆论手段为当事人成功维权。他情系职工,被誉为民工律师、爱心律师。

  他曾被授予“昆明五一工人维权岗十佳律师”、“云南省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李春江,男,36岁,汉族,云南北川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2008年,他协助工会组建昆明第一家律师维权团队,指派律师在工会维权窗口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共办理200余起法律援助案件。为激发维权律师的工作热情,他主动出资奖励工作突出的维权律师。他推动北川律师事务所与多家新闻媒体合作,开设的《风雷说法》、《政法报道》等法律服务栏目,社会影响大,深受职工群众欢迎。他体恤职工、关爱职工,专门组织律师团队与媒体联合开展环卫工人权益现状调查活动,深入环卫工人工作一线,体验工作环境,帮助他们维权,通过媒体报道后,促进了全社会对环卫工人群体的关注和尊重。

央金,女,49岁,藏族,西藏恒丰律师事务所主任。

  她心系职工、服务职工、奉献职工,成立西藏第一家农牧民工法律援助站,为职工、农牧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彰显了西藏律师扶弱助强、匡扶正义、忠于法律的职业道德风尚。六年来,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5件,涉案金额760多万元,共接待各种法律咨询2666次。她积极争取到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国律协和商务部共同建立的“推动律师深入参与农民工法律援助”项目,获得国务院扶贫办与世界银行联合开展的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项目,使更多的农民工享受到优质免费的法律服务。她还与媒体保持密切合作,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出资设立西藏法律图书室,免费为职工提供6000余册法律书籍。

  她曾荣获首届“全国十佳律师”、首届“全国十杰百优青年”等称号。陕西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工作总站律师。" src="Img.jpg" width="236" height="331" jquery="150" />


  孙蓉,女,汉族,33岁,陕西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工作总站律师。

  2007年从事专职农民工维权工作以来,她承办了大量维护农民工权益案件。五年来,共接待来电来访2000余人次,代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余起,为受援人挽回损失126万余元。她定期在农村广播“900维权热线”、“律师在线”等栏目和劳务市场开展普法宣传法律知识。为提高青年人的法律意识,她积极与职业技工学院联系,为学生定期进行法制培训,自2009年至2011年,已为1000余名职业学院学生讲授了劳动法律知识,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欢迎。她恪守无私的奉献精神和高尚的职业操守,曾在怀孕期间,为维护农民工权益东奔西走,让当事人感动不已。

  2010年她获得陕西省律协“公益贡献奖”。

贾清泉,男,38岁,汉族,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陕西省总工会特邀律师。

  他热爱法律援助和职工维权事业,从业15年来,办理200余起法律援助案件,为2000多名职工和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书200余件。他好学、敬业,在长期的维权实践中,探索出以主动协调、调解为主,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办案经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他专业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善于办理疑难的职工维权案件,办理的多起法律援助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他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抓住一切机会为企业经营者、职工群众农民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知识。

  2007年他被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2008年被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雷著强,男,49岁,汉族,甘肃金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5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他先后办理了近百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获得职工普遍赞誉。他办理的农民工王某、赵某工伤赔偿及孙某因遭错误逮捕要求安排工作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均通过艰难取证,突破重重阻力,最终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在办理工会帮扶资金被非法放贷一案中,他翻阅资料,寻找有利证据,多次与法院接触沟通,顺利追回了被非法放贷的60万帮扶资金。在办理企业改制案件中,他经常深入一线职工家庭,实地听取、收集意见建议,积极反映职工诉求,使得职工的呼声能够体现在改制方案中,确保职工权益得到源头保护。

  2012年他获得甘肃省律协“优秀党员律师”称号。

邹惠雅,女,49岁,汉族,甘肃雪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她2003年起担任工会法律顾问,在从事职工维权工作的10年中,为广大困难职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解决了一些多年沉积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在2005年国企改制期间,她被委派作为破产改制企业兰州量具刃具厂职工代理人,多次深入职工家中,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诉求,稳定了职工情绪。庭审中,她讲事实、摆证据,为职工权益据理力争,最终使得职工诉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有效预防了一起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她把办案过程当作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利用一切机会为职工进行普法教育。她组织律师深入企业为职工上法制课,配合工会开展送法到工地、送法进社区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马英勇,男,37岁,回族,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劳动争议与法律援助事务部部长,银川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律师。

  从业十二年来,他始终将维护职工权益和社会稳定作为自己神圣的职责。2008年合天律师事务所成立劳动争议与法律援助事务部,他担任该部部长,主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银川市总工会联系,承担起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四年来,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代书、、讲座培训、劳动争议调解等各项法律服务活动达200多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0余起。

  他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师协会授予“2009年度公益事业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2011年6月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优秀律师”。

张继凯,男,50岁,汉族,青海普兴律师事务所主任。

  1993年从事律师工作,他累计办理各类案件500余起,其中代理职工维权案件70余起,直接受益职工达40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达4000余万元。他义务代写诉状12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80多次,受益人数1000多人次。近几年,他经常深入居民社区、村委会进行法律宣传和义务咨询,积极参与信访接待,办理多起颇具影响的职工集体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深受群众的好评和欢迎。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不忘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坚持正义,无畏邪恶,敢于为弱者仗义执言,配合政府、法院,为职工队伍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马虎城,男,回族,58岁,青海海博律师事务所主任。

  1984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他扶弱助困、匡扶正义,代理承办了大量职工维权案件。他行程千里、不辞辛劳,为受伤职工刘某、赵某追讨赔偿金;免费为被蒙冤受屈的越战英雄提供法律援助,历经艰辛,终于使其恢复公职。作为政协委员,他积极为保障职工权益呼喊,提出的多件关于职工权益的提案,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最终从制度上得以彻底解决。他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清醒的政治头脑,“3·14”事件发生后,他积极配合党政,深入职工一线,宣传国家法律和民族政策,澄清事实真相,为职工队伍稳定和民族团结作出了积极努力。

  2002年他被青海省司法厅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2011年被民盟中央评为“全国优秀盟员”。

王志业,男,48岁,汉族,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010年底,他组织筹办了乌鲁木齐市首家职工维权工作部,成立一年间,维权工作部完成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280件。其中,他个人承办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89件,受援职工1118人。虽然为维护职工权益多次遭受人身侵害,但他不畏权势,坚持正义。多年来,他与工会组织保持密切的合作,积极推动建立自治区工会律师志愿团,并连续六年具体负责志愿团工作。他曾耗费三年时间为一起工伤职工讨回公道,也经常为遭受欠薪,生活贫困的农民工提供经济援助,很好的诠释了律师的社会责任与职业道德。近些年,他积极与媒体合作,在电台、报刊、网络举办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栏目,为广大职工群众释疑解惑。

  2010年他被新疆自治区总工会、司法厅评为“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裴珊,女,46岁,汉族,新疆世源律师事务所主任,新疆自治区总工会职工维权志愿团律师。

  从1988年从事律师工作25年来,她为维护职工权益仗义执言,办理维权案件2000余起,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仅新疆皮革皮草厂破产案,用4年时间为500职工争取到2000万元安置补偿费。她进企业为职工普法授课年均受众上万人次,年均接待来信、来访600余次,向企业、社区、学校赠送20余万元的《案例说法》普法光碟。自2003年起,一直援助一名因工伤成为植物人的维族少女,为其获得赔偿200余万元。她积极配合参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地方法规的调研论证工作。

  2008年她荣获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热心公益奖、突出贡献奖,2010年被评为乌鲁木齐市三八红旗手,2011年被评为新疆自治区“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受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的接见。

张冰,男,汉族,43岁。新疆鼎泽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兵团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1995年从业以来,他时刻关注着农民工群体,始终把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化解社会矛盾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搭起了劳资双方沟通的桥梁。据不完全统计,17年来,在他的带领下,全所律师共接待职工来访咨询1600余起,涉及农民工1000余人次,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00余起,涉案700多人次,为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800余万元。他把每一位求助他的当事人都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努力为他们撑起一把法律的“保护伞”。目前,他正积极推动筹备新疆兵团农民工法律服务律师团队,致力于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务。

  他曾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系统年度优秀律师、优秀员等荣誉称号。


  李连军,男,汉族,47岁,新疆君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他立足基层,心系百姓,为维护职工权益不畏艰辛,扶弱助困无怨无悔。从业11年,办理职工维权案件300余件,为职工追回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近600万元。他积极参与法制宣传,举办法律讲座20多场,近万名农民工受益。他成功办理了一大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职工维权案件,如,为伤残困难女职工李学美历时3年追要60余万元伤残金,成功化解某砖厂120余名工人集体上访案,等。10年来,他坚持把每周六作为“农民工法律援助日”,专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他热心公益,多年来,坚持为困难职工、受灾群众捐款捐物,深入社区慰问孤寡老人。

  他荣获2012年度“兵团优秀律师”称号。

  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须知

  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已经启动。经审查,现将54名候选人的主要事迹进行公示。期待广大读者、网民,积极参与,踊跃投票,从54名候选人中选出您心目中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一、投票时间:自公示之日起,截至11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投票方式:

  1.报纸投票,候选人简要事迹和选票登载于11月20日的《工人日报》上。根据候选人事迹,请在选票上把您认可的候选人名字后的涂(每张选票所选候选人不得超过10名,选票复印无效),把选票贴在信封的背面。单位组织投票,集体邮寄的,请附纸注明选票数。

  选票邮寄单位:北京瑞达世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东路66号源泉苑小区物业楼2层西侧 邮编 联系电话

  2.网络投票时间:11月20日00:00-12月5日24:00,网民可通过人民网、中工网、中国普法网、中国律师网进行网上投票。 (本文来源:搜狐网 所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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