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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安春,专职律师,南京大学法学本科学历,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从部队转业后参加警务工作,二零零一受聘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泰州某公司组训专员,二○○五任职于郑州某公司专职法务期间通过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从业资格,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胜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杨安春律师擅长刑事辩护、保险合同纠纷、债务追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工伤事故、取保候审等各类纠纷的处理以及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在派出所工作期间,处理和协调了大量民事纠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离婚后财产分割。在任公司法务期间,为企业建立了规范化的管理制度,起草和审核了公司大量产品购销合同,通过非诉讼方式成功处理了公司和郑州二十冶机械化分公司、五冶世翰公司、宝冶刚结构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三公司等的债务纠纷,成功追回了公司的数百万合同欠款。成功代理了唐某诉薛某继承和分家析产案、徐某诉胥某交通事故案、成功调解杨某与于某的合伙纠纷案、纪某诉钱某离婚等多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杨安春律师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包括郑州兴沪路基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太仓惠诚建材有限公司、江苏广电泰州分公司、江苏原野房地产有限公司、泰州市康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 三年的军旅生涯和多年的警务工作,练就了杨安春律师坚定、果敢、机智、灵敏、诚信的执业风格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在承办案件中,能娴熟运用法律技巧和必要的社会资源,力求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国泰民安,胜之在我”,杨安春律师将为您提供更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真诚地期待与您合作! “秉法律之公、敬律师之业”!留给我的是问题,还给您的是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