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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时间:2012-12-17 23:51来源:sunkaiyon_9op0r 作者:小地主 点击:
(6)可以证明抵押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审核

  (6)可以证明抵押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


  A.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


  B.根据,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C.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D.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E.权属有争议的;


  F.法律、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


  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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