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或有关部门已经受理的; ——、或政策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 ——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6个月的;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 ——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帮助消费者排忧解难;二是倡导更多良好企业承担保护的社会责任,遇到上述情形,经营者如果愿意接受消协的调解,消协依然可以受理;三是为了促进消费和谐,减少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 7、商品质量纠纷是否必须进行检测鉴定 误区:涉及到质量鉴定的纠纷,只能到相关检测部门作出质量鉴定后,消协才可以此为依据,依法帮助消费者讨回公道。 分析:商品质量纠纷,有的比较复杂,有的相对简单,对于那些凭借生活常识即可判断责任的,不必提请检测、鉴定。另外,按照《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作为法定授权处理消费纠纷的消费者组织,有权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提出质量鉴定申请,组织3名以上单数专家组成的质量鉴定专家组进行质量鉴定,不一定非得找检验机构,动用昂贵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还有一些情况下,难以查清产品质量是不是真有问题,消协不一定非要查清楚再做调解,而应劝导双方互谅互让,以和为贵,化解矛盾,公平公正解决争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