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问律师在线qq咨询为您提供合同法律知识,一张欠条辨是非,借条、欠条,哪个“效力”大及欠条的范文及评析,如果您遇到合同方面的问题可以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欢迎阅读。 一、一张欠条辨是非 因为一张装修款的欠条,业主和装修老板诉诸公堂,双方当事人对于欠条真实性争执不休。此案进入二审,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主审法官黄国辉决定现场办案。经过对装修现场进行勘查,黄法官心中有了数,在分别做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双方同意各让一步,黄法官只用5个小时就将此案调解成功。 欠条引起争议 小陈与小梁是夫妻,家住宝安区松岗街道。2007年5月,两人在宅基地新建的房屋完成框架结构后,小陈口头聘请小邓为房屋的门、窗、防盗网等进行装修,工程实行包工包料。2008年10月8日,小梁出具一份欠条,以书面形式确认欠小邓装修款57500元,并承诺分期付款。2008年12月12日,小梁承诺的第一次付款30000元期限届满,但小梁只支付了10000元。 小陈和小梁说,不是他们不付钱,而是大部分装修一直没有完成。说着,两人拿出了十几张照片,从照片来看,房屋的所有窗户都是空洞洞的,没有任何装修痕迹。 既然没有装修,为何出具装修款欠条?不提则已,一提起这欠条,小梁的情绪突然变得激动起来:“按照本地人的习俗,男主外、女主内。房屋的所有事情都是小陈去做的,我没有参与,当时也是小陈请小邓装修的。2008年2月4日,小陈因为其他事情被宝安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08年11月21日才释放。在这期间,小邓多次找我要钱。2008年10月8日,小邓再次带着几个人气势汹汹地向我要钱,想到小陈还在看守所,也无法问小陈究竟怎么回事,没有办法,只好写下欠条。我是被迫写下欠条的。” 小陈接着说:“建房子和装修都是我操办的,也是我和小邓谈的装修,我老婆确实不知情。当时大家口头协商包工包料,装修完了才给钱。而且,我在2007年5月3日预付了5000元,2007年10月19日预付了1000元,有《收据》为证。但到现在为止,大部分装修没有完工,实际完工款约有10000多元,我预付的钱加上我老婆后来付的10000元,实际上已经付清了。” 双方争执不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