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交通事情伤残判断尺度
目次
1 范畴 2 术语和界说 3 评定总则 4 伤残品级 5 附则 附录A 伤残品级分别依据 附录B 多品级伤残的综合计较要领 附录C 有关伤残水平的区分
[宣布单元] 公安部[宣布日期] 2002-12-1
媒介
本尺度的所有技能内容为强制性
本尺度是在充实总结接收1992年公安部宣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众安详行业尺度《阶梯交通事情受伤职员伤残评定》(GA35-1992)执行的履历和海表里最新研究成就基本上草拟形成。本尺度进一步完美了伤残品级10级分类法。在全面类型人体伤残水平的同时,还成立了多品级伤残和肢体成果损失的综合计较数学要领,引入了肩枢纽复合体的观念并成立了成果损失的计较要领,为办理多处伤残和肢体成果损失的计较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题目提供了依据。 本尺度自实验之日起,取代GA35-1992。 本尺度的附录A、附录C为类型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尺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尺度由公安部交通解决尺度化技能委员会归口。 本尺度草拟单元:重庆市公安局交通解决局。 本尺度首要草拟人:张志维、赵新才、黄小七、王世其、宋鸿。
阶梯交通事情受伤职员伤残评定
1 范畴 本尺度划定了阶梯交通事情受伤职员伤残评定的原则、要领和内容。 本尺度合用于阶梯交通事情受伤职员的伤残水平评定。
2 术语和界说 下列述评和界说合用于本尺度 2.1 阶梯交通事情受伤职员 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在阶梯交通事情中蒙受各类暴力致伤的职员 2.2 伤残 impairment 因阶梯交通事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 包罗:精力的、心理成果的息争剖布局的非常及其导致的糊口、事变和社会运下手段差异水平损失。 2.3 评定 assessment 在客观检讨的基本上,评价确定阶梯交通事情受伤职员伤残品级的进程。 2.4 评定人 assessor 办案构造依法指派或礼聘切合评定人前提,包袱阶梯交通事情受伤职员伤残评定的职员。 2.5 评定结论 assessment conclusion 评定人按照检讨功效,凭证伤残评定尺度,运用专门常识举办说明所得出的综合性判定。 2.6 评定书 assessment report 评定人将检讨功效、说明意见和评定结论所形成的书面文书。 2.7 治疗终结 treatment finality 临床医学一样平常原则所认可的临床结果不变。
3 评定总则 3.1 评定原则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结果为依据,当真说明残疾与事情、损伤之间的相关,脚扎实地地评定。 3.2 评按机缘 评按机缘应以事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纷歧致时,可由办案构造组织有关专业职员举办判断,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3.3 评定人前提: 评定人该当具有法医学判断资格的职员接受。 3.4 评定人权力和任务 3.4.1 评定人权力 a)有权相识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原料; b)有权向当事人扣问与评定有关的题目; c)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阶梯交通事情受伤职员举办身材搜查和要求举办须要的非凡仪器搜查等; d)有权因专门常识的限定或判断原料的不敷而拒绝评定。 3.4.2 评定人任务 a)全面、过细、科学、客观地对阶梯交通事情受伤职员举办检讨和记录; b)正确实时地作出评定结论; c)答复事情办案构造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题目; d)守旧案件奥秘; e)严酷遵守国度法律礼貌和有关回避原则的划定; f)妥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原料。 3.5 评定书 3.5.1 评定人评定竣事后,应建造评定书并署名。 3.5.2 评定书包罗一样平常环境、案情先容、病历摘抄、检讨功效记录、说明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3.6 伤残品级分别 本尺度按照阶梯交通事情受伤职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职员伤残水中分别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品级分别依据见附录A。
4 伤残品级
4.1 Ⅰ级伤残 4.1.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植物状态; b)十分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力障碍,一般糊口完全不能自理; 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4.1.2 头面部损伤致: a)双侧眼球缺失; b)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峻畸形伴盲目5级。 4.1.3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峻畸形愈合,呼吸成果严峻障碍。 4.1.4 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成果严峻障碍。 4.1.5 胸部损伤致: a)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普及严峻粘连或胸廓严峻畸形,呼吸成果严峻障碍; b)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成果不全,心成果Ⅲ级伴明明器质性心律反常。 4.1.6 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部门切除,消化接劳绩果严峻障碍,一般糊口完全不能自理; b)双侧肾切除或完全损失成果,一般糊口完全不能自理。 4.1.7 肢体损伤致: a)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枢纽以上,下肢在踝枢纽以上); b)二肢缺失(上肢在肘枢纽以上,下肢在膝枢纽以上),另一肢损失成果50%以上; c)二肢缺失(上肢在腕枢纽以上,下肢在踝枢纽以上),第三肢完全损失成果; d)一肢缺失(上肢在肘枢纽以上,下肢在踝枢纽以上),第二肢完全损失成果,第三肢损失成果50%以上; e)一肢缺失(上肢在腕枢纽以上,下肢在踝枢纽以上),另二肢完全损失成果; f)三肢完全损失成果。 4.1.8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外貌积76%以上。
4.2 Ⅱ级伤残 4.2.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力障碍,一般糊口需随时有人辅佐才气完成; b)完全性失语; c)双眼盲目5级; d)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e)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4.2.2 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峻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峻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峻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c)双眼盲目5级; d)双耳十分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峻畸形);或双耳十分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峻畸形; e)全面部瘢痕形成。 4.2.3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峻畸形愈合,呼吸成果障碍。 4.2.4 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成果障碍。 4.2.5 胸部损伤致: a)肺叶切除或胸膜普及严峻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成果障碍; b)心成果不全,心成果Ⅲ级;或心成果不全,心成果Ⅱ级伴明明器质性心律反常。 4.2.6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损失成果,另一侧肾成果重度障碍。 4.2.7 肢体损伤致: a)二肢缺失(上肢在肘枢纽以上,下肢在膝枢纽以上); b)一肢缺失(上肢在肘枢纽以上,下肢在膝枢纽以上),另一肢完全损失成果; c)二肢以上完全损失成果。 4.2.8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外貌积68%以上。
4.3 Ⅲ级伤残 4.3.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重度智力缺损或精力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糊口,需常常有人监护; b)严峻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节制,大爆发均匀每月一次以上或范围性爆发均匀每月四次以上或小爆发均匀每周七次以上或精力行为性爆发均匀每月三次以上; c)双侧严峻面瘫,难以规复; d)严峻不自主行为或共济失调; e)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f)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 g)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规复。 4.3.2 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峻畸形伴低视力2级;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峻畸形)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峻畸形),该眼盲目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 c)双眼盲目4级以上; d)双眼视野靠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e)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 f)双耳十分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峻畸形); g)一耳十分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峻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h)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峻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峻畸形; i)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4.3.3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峻畸形,严峻影响呼吸成果。 4.3.4 颈部损伤致: a)瘢痕形成,颈部运动度完全损失; b)严峻影响呼吸和吞咽成果。 4.3.5 胸部损伤致: a)肺叶切除或胸膜普及粘连或胸廓畸形,严峻影响呼吸成果; b)心成果不全,心成果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反常;或心成果Ⅰ级伴明明器质性心律反常。 4.3.6 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部门切除,消化接劳绩果障碍; b)一侧肾切除或完全损失成果,另一侧肾成果中度障碍;或双侧肾成果重度障碍。 4.3.7 盆部损伤致: a)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b)大便和小便失禁,难以规复。 4.3.8 会阴部损伤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4.3.9 肢体损伤致: a)二肢缺失(上肢在腕枢纽以上,下肢在踝枢纽以上); b)一肢缺失(上肢在肘枢纽以上,下肢在膝枢纽以上),另一肢损失成果50%以上; c)一肢缺失(上肢在腕枢纽以上,下肢在踝枢纽以上),另一肢完全损失成果; d)一肢完全损失成果,另一损失成果50%以上。 4.3.10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外貌积60%以上。
4.4 Ⅳ级伤残 4.4.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力障碍,一般糊口手段严峻受限,间或必要辅佐; b)严峻行为性失语或严峻感受性失语; c)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 d)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 e)阴茎勃起成果完全损失。 4.4.2 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峻畸形伴低视力1级;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峻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峻畸形),该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级以上; c)双眼盲目3级以上; d)双眼视野十分缺损(直径小于10°); e)双耳十分听觉障碍; f)一耳十分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g)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峻畸形); h)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峻畸形);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峻畸形; i)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4.4.3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峻畸形愈合,影响呼吸成果。 4.4.4 颈部损伤致: a)瘢痕形成,颈部运动度损失75%以上; b)影响呼吸和吞咽成果。 4.4.5 胸部损伤致: a)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影响呼吸成果; b)明明器质性心律反常。 4.4.6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成果重度障碍,另一侧肾成果中度障碍。 4.4.7 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完全缺失或严峻畸形。 4.4.8 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闭锁。 4.4.9 肢体损伤致双手完全缺失或损失成果. 4.4.10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外貌积52%以上。
4.5 Ⅴ级伤残 4.5.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中度智力缺损或精力障碍,一般糊口手段明明受限,必要指导; b)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节制,大爆发均匀每三月一次以上或范围性爆发均匀每月二次以上或小爆发均匀每周四次以上或精力行为性爆发均匀每月一次以上; c)严峻失用或失认症; d)单侧严峻面瘫,难以规复; e)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f)单瘫(肌力2级以下); g)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规复。 4.5.2 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球缺失伴一侧眼严峻畸形且视力靠近正常;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峻畸形)伴双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峻畸形),该眼低视力1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2级以上; c.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 d.双眼视野重度缺损(直径小于20°); e. 舌肌完全麻木或舌体缺失(或严峻畸形)50%以上; f.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 g.一耳十分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 h.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i.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峻畸形); j.双侧耳廓缺失(或严峻畸形); k.外鼻部完全缺损(或严峻畸形); i.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 4.5.3 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成果。 4.5.4 颈部损伤致: a.瘢痕形成,颈部运动度损失50%以上; b.影响呼吸成果。 4.5.5 胸部损伤致: a.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轻度影响呼吸成果。 b.器质性心律反常。 4.5.6 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部门切除,严峻影响消化接劳绩果; b.一侧肾切除或完全损失成果,另一侧肾成果轻度障碍。 4.5.7 盆部损伤致: a.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b.膀胱切除; c.尿道闭锁; d.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规复。 4.5.8 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大部门缺失(或畸形)。 4.5.9 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严峻狭小,成果严峻障碍。 4.5.10 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损失成果)90%以上; b.一肢缺失(上肢在肘枢纽以上,下肢在膝枢纽以上); c.一肢缺失(上肢在腕枢纽以上,下肢在踝枢纽以上),另一肢损失成果50%以上; d.一肢完全损失成果。 4.5.11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外貌积44%以上。
4.6 Ⅵ级伤残 4.6.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中度智力缺损或精力障碍,一般糊口手段部门受限,但能部门代偿,部份一般糊口必要辅佐; b.严峻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行为性失语或中度感受性失语; c.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3级以下); d.单瘫(肌力3级以下); e.阴茎勃起成果严峻障碍。 4.6.2 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靠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峻畸形;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峻畸形)伴双眼视力靠近正常;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峻畸形),该眼视力靠近正常,另一眼低视力1级以上; c.双眼低视力1级; d.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e.颞下颌枢纽强直,牙关紧闭; f.一耳十分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 g.一侧耳廓缺失(或严峻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h.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0%以上; i.面部大量微小瘢痕(或色素明明改变)75%以上。 4.6.3 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峻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运动度完全损失。 4.6.4 颈部损伤致瘢痕形成,颈部运动度损失25%以上。 4.6.5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成果重度障碍,另一侧肾成果轻度障碍; 4.6.6 盆部损伤致: a.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b.子宫全切。 4.6.7 会阴部损伤致双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4.6.8 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小,成果障碍。 4.6.9 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损失成果)70%以上; b.双足跗跖枢纽以上缺失; c.一肢缺失(上肢在腕枢纽以上,下肢在踝枢纽以上)。 4.6.10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外貌积36%以上。
4.7 Ⅶ级伤残 4.7.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轻度智力缺损(智商70以下)或精力障碍,一般糊口有关的运下手段严峻受限; b.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节制,大爆发均匀每六月一次以上或范围性爆发均匀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爆发均匀每周二次以上或精力行为性爆发均匀每二月一次以上; c.中度失用或中度失认症; d.严峻构音障碍; e.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4级); f.单瘫(肌力4级); g.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受缺失。 4.7.2 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峻畸形); c.口腔或颞下颌枢纽损伤,重度张口受限; d.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 e.一耳十分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f.一侧耳廓缺失(或严峻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g.外鼻部大部份缺损(或畸形); h.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4平方厘米以上; i.面部大量微小瘢痕(或色素明明改变)50%以上; j.头皮无毛发75%以上。 4.7.3 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运动度损失75%以上。 4.7.4 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75%以上。 4.7.5 胸部损伤致: a.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峻畸形); b.心成果不全,心成果Ⅱ级。 4.7.6 腹部损伤致双侧肾成果中度障碍。 4.7.7 盆部损伤致: a.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b.女性骨盆严峻畸形,产道粉碎; c.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严峻狭小。 4.7.8 会阴部损伤致: a.阴茎体部份缺失(或畸形); b.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成果障碍。 4.7.9 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损失成果)50%以上; b.双手感受完全缺失; c.双足足弓布局完全粉碎; d.一足跗跖枢纽以上缺失; e.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f.一肢损失成果75%以上。 4.7.10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外貌积28%以上。
4.8 Ⅷ级伤残 4.8.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轻度智力缺损或精力障碍,一般糊口有关的运下手段部门受限; b.中度失读伴失写症; c.半身或偏身型深感受缺失; d.阴茎勃起成果障碍。 4.8.2 头面部损伤致: a.一眼盲目4级以上; b.一眼视野靠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c.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 d.一耳十分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e.一侧耳廓缺失(或严峻畸形); f.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g.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8平方厘米以上; h.面部大量微小瘢痕(或色素明明改变)25%以上; i.头皮无毛发50%以上; j.颌面部骨或软组织缺损32立方厘米以上。 4.8.3 脊柱损伤致: a.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运动度损失50%以上; b.胸椎或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4.8.4 颈部损伤致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 4.8.5 胸部损伤致: a.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峻畸形),另一侧乳房部门缺失(或畸形); b.12肋以上骨折。 4.8.6 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部门切除,影响消化接劳绩果; b.脾切除; c.一侧肾切除或肾成果重度障碍。 4.8.7 盆部损伤致: a.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b.双侧输尿管严峻狭小,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小; c.尿道严峻狭小。 4.8.8 会阴部损伤致: a.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 b.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严峻影响成果。 4.8.9 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小,严峻影响成果。 4.8.10 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损失成果)30%以上; b.双手感受缺失75%以上; c.一足弓布局完全粉碎,另一足弓布局粉碎1/3以上; d.双足十趾完全缺失或损失成果; e.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f.一肢损失成果50%以上; 4.8.11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外貌积20%以上。
4.9 Ⅸ级伤残 4.9.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轻度智力缺损或精力障碍,一般运下手段部门受限; b.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节制,大爆发一年一次以上或范围性爆发均匀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爆发均匀每月四次以上或精力行为性爆发均匀每六月二次以上; c.严峻失读或严峻失写症; d.双侧轻度面瘫,难以规复; e.半身或偏身型浅感受缺失; f.严峻影响阴茎勃起成果。 4.9.2 头面部损伤致: a.一眼盲目3级以上; b.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峻畸形); c.一眼视野十分缺损(直径小于10°); d.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 e.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 f.口腔或颞下颌枢纽损伤,中度张口受限; g.舌尖缺失(或畸形); h.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 i.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 j.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k.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0cm以上; l.面部微小瘫痕(或色素明明改变)面积30平方厘米以上; m.头皮无毛发25%以上; n.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16立方厘米以上。 4.9.3 脊柱损伤致: a.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运动度损失25%以上; b.胸椎或腰椎一椎体毁坏性骨折。 4.9.4 颈部损伤致: a.严峻声音沙哑; b.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 4.9.5 胸部损伤致: 、 a.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峻畸形); b.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c.肺叶切除; d.心成果不全,心成果Ⅰ级。 4.9.6 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部门切除; b.胆囊切除; c.脾部份切除; d.一侧肾部门切除或肾成果中度障碍。 4.9.7 盆部损伤致: a.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b.骨盆严峻畸形愈合; c.尿道狭小; d.膀胱部门切除; e.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f.子宫部份切除; g.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世性乙状结肠造口。 4.9.8 会阴部损伤致: a.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50%以上; b.阴囊损伤,瘢痕形成75%以上。 4.9.9 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损失成果)10%以上; b.双手感受缺失50%以上; c.双上肢前臂旋转成果完全损失; d.双足十趾缺失(或损失成果)50%以上; e.一足足弓构粉碎; f.双上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 g.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h.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毁坏性骨折; i.一肢损失成果25%以上。 4.9.10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外貌积12%以上。
4.10 Ⅹ级伤残 4.10.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神经成果障碍,一般运下手段轻度受限; b.外伤性癫痫,药物可以或许节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c.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d.单侧轻度面瘫,难以规复; e.轻度不自主行为或共济失调; f.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g.半身或偏身型浅感受疏散性缺失; h.一肢体完全性感受缺失 i.节段性完全性感受缺失; j.影响阴茎勃起成果。 4.10.2 头面部损伤致: a.一眼低视力1级; b.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c.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d.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e.眼内异物存留; f.外伤性白内障; g.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h.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i.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j.口腔或颞下颌枢纽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k.舌尖部门缺失(或畸形); l.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m.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n.鼻尖缺失(或畸形); o.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p.面部微小疲痕(或色素明明改变)面积15平方厘米以上; q.头皮无毛发40平方厘米以上; r.颅骨缺损4平方厘米以上,遗注意经体系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平方厘米以上,无神经体系症状和体征; s.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4.10.3 脊柱损伤致: a.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运动度损失10%以上; b.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成果; c.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4.10.4 颈部损伤致: a.瘢痕形成,颈部运动度损失10%以上; b.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成果; c.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平方厘米以上。 4.10.5 胸部损伤致: a.女性一侧乳房部门缺失(或畸形); b.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c.肺割裂修补; d.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4.10.6 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割裂修补; b.胆囊割裂修补; c.肠系膜损伤修补; d.脾割裂修补; e.肾割裂修补或肾成果轻度障碍; f.膈肌割裂修补。 4.10.7 盆部损伤致: a.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b.骨盆畸形愈合; c.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d.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e.子宫割裂修补; f.一侧输尿管严峻狭小; g.膀胱割裂修补; h.尿道轻度狭小; i.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成果障碍。 4.10.8 会阴部损伤致: a.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b.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成果; c.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d.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e.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4.10.9 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小,影响成果。 4.10.10 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损失成果)5%以上; b.双手感受缺失25%以上; c.双上肢前臂旋转成果损失50以上; d.一足足弓布局粉碎1/3以上; e.双足十趾缺失(或损失成果)20%以上; f.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g.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h.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i.一肢损失成果10%以上。 4.10.11 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外貌积4%以上。
5 附则
5.1 遇有本尺度以外的伤残水平者,可按照伤残的现实环境,比照本尺度中最相似品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A的划定,确定其相等的伤残品级。统一部位和性子的伤残,不该回收本尺度条文两条以上可能统一条文两次以长举办评定。 5.2 受伤职员切合2处以上伤残品级者,评定结论中该当写明遍地的伤残品级。两处以上伤残品级的综合计较要领可拜见附录B。 5.3 评定阶梯交通事情受伤职员伤残水平常,应解除其原有伤、病等举办评定。 5.4 本尺度备品级间有关伤残水平的区分见附录C。本尺度中"以上"、"以下"等均包罗本数。
附录A 伤残品级分别依据
(类型性附录) A1 Ⅰ级伤残分别依据 Ⅰ级伤残分别依据为: a.一般糊口完全不能自理; b.意识消散; c.各类运动均受到限定而卧床; d.社会来往完全损失。 A2 Ⅱ级伤残分别依据 Ⅱ级伤残分别依据为 a.一般糊口必要随时有人辅佐;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运动; c.不能事变; d.社会来往十分坚苦。 A3 Ⅲ级伤残分别依据 Ⅲ级伤残分别依据为 a.不能完全独立糊口,需常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运动; c.明明职业受限; d.社会来往坚苦。 A4 Ⅳ级伤残分别依据 Ⅳ级伤残分别依据为 a.一般糊口手段严峻受限,间或必要辅佐; b.仅限于栖身范畴内的运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来往严峻受限。 A5 Ⅴ级伤残分别依据 Ⅴ级伤残分别依据为 a.一般糊口手段部门受限,必要指导; b.仅限于就近的运动; c.必要明明减轻事变; d.社会来往缺少。 A6 Ⅵ级伤残分别依据 Ⅵ级伤残分别依据为 a.一般糊口手段部门受限,但能部门代偿,部门一般糊口必要辅佐; b.各类运动低落; c.不能胜任原事变; d.社会来往狭小。 A7 Ⅶ级伤残分别依据 Ⅶ级伤残分别依据为 a.一般糊口有关的运下手段严峻受限; b.短暂运动不受限,长时刻运动受限; c.不能从事伟大事变; d.社会来往手段低落。 A8 Ⅷ级伤残分别依据 Ⅷ级伤残分别依据为 a.一般糊口有关的运下手段部门受限; b.远间隔运动受限; c.能从事伟大事变,但服从明明低落; d.社会来往受束缚。 A9 Ⅸ级伤残分别依据 Ⅸ级伤残分别依据为 a.一般运下手段大部门受限; b.事变和进修手段降落; c.社会来往手段部门受限; A10 Ⅹ级伤残分别依据 Ⅹ级伤残分别依据为 a.一般运下手段轻度受限; b.事变和进修手段有所降落; c.社会来往手段轻度受限。
附录B 多品级伤残的综合计较要领
(资料性附录) B.1 多品级伤残的综合计较 多品级伤残的综合计较是按伤者的伤残抵偿计较要领加以计较。 B.2 按照伤残抵偿总额、抵偿责任系数、抵偿指数等,有下式:
n n C=C ×C (I +∑I )(∑I ≤10%,i=1,2,3……n,多处伤残 1 1 h a=i a=i i=1 i=1
式中:C――伤残者的伤残现实抵偿额,元; Ct――伤残抵偿总额,元; C1――抵偿责任系数,即抵偿任务主体对造成事情负有责任的水平, Ih ――伤残品级最高处的伤残抵偿指数,即多品级伤残者,最高伤残品级的抵偿比例,用百分比(%)暗示; Ia ――伤残抵偿附加指数,即增进一处伤残所增进的抵偿比例,用百分比暗示。 B.3 伤残抵偿指数 伤残抵偿指数是指伤残者该当获得伤残抵偿的比例。B.2中的伤残抵偿指数是按本尺度3.6条划定,以伤残者的伤残水平比例作为伤残者的伤残抵偿比例。
附录C 有关伤残水平的区分
(类型性附录) C.1 面部的范畴和瘢痕面积的计较 C.1.1 面部的范畴 面部的范畴指上至发际、下至下颌下缘、两侧至下颌支后缘之间的地区,包罗额部、眼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和腮腺咬肌部。 C.1.2 面部瘢痕面积的计较 本尺度回收全面部和5中分面部以及实测瘢痕面积的要领,别离计较瘢痕面积。面部多处瘢痕,其面积可以累加计较。 C.2 心脏成果的区分 按照体力运动受限的水平,将心脏成果分为: a.Ⅰ级:无症状,体力运动不受限; b.Ⅱ级;较重体力运动则有症状,体力运动稍受限; c.Ⅲ级:稍微体力运动即有明明症状,苏息后稍减轻,体力运动大受限; d.Ⅳ级:纵然在宁静苏息状态下亦有明明症状,体力运动完全受限。 C.3 呼吸成果障碍水平的区分 C.3.l 呼吸成果障碍 因事情损伤所致的呼吸成果的改变。 C.3.2 呼吸成果障碍水平的区分 本尺度按照体力运动受限的水平,将呼吸成果障碍分为: a.呼吸成果严峻障碍:宁静卧时亦有呼吸坚苦呈现,体力运动完全受限。 b.呼吸成果障碍:室内走动呈现呼吸坚苦,体力运动十分受限; c.呼吸成果严峻受影响,一样平常速率步行有呼吸坚苦,体力运动大部门受限; d.呼吸成果受影响,包罗两种环境: 第一种环境:蹬楼梯呈现呼吸坚苦[4.4.3,4.4.4b],4.4.5a),4.5.3,4.5.4b)属此环境]; 第二种环境:快步行走呈现呼吸坚苦[4.5.5a],4.10.3b),4.10.4b)属此环境)。 C.4 手缺失和损失成果的计较 C.4.1 手缺失和损失成果 指因事情损伤所致的手掌和手指的缺失或损失成果。 C.4.2 手缺失和损失成果的计较 一手拇指占一手成果的36%,个中小节和近节指节各占18%;食指、中指各占一手成果的18%,个中小节指节占8%,中节指节占7%,近节指节占3%;无名指和小指各占一手成果的9%,个中小节指节占4%,中节指节占3%,近节指节占2%。一手掌占一手成果的10%,个中第一掌骨占4%,第二、第三掌骨各占2%,第四、第五掌骨各占1%。本尺度中,双手缺失或损失成果的水平是按前面方面累加计较的功效。 C.5 手感受损失成果的计较 C.5.1 手感受损失成果 指因事情损伤所致手的掌侧感受成果的损失。 C.5.2 手感受损失成果的计较 手感受损失成果的计较是响应手成果损失水平的50%计较。 C.6 肩枢纽、肩枢纽复合体损失成果的计较 C.6.1 肩枢纽及肩枢纽复合体 肩枢纽指由肩胛骨的孟臼与肱骨头之间形成的枢纽,它与肩锁枢纽、胸锁枢纽、肩胛胸枢纽配合构成肩枢纽复合体。肩枢纽成果受肩枢纽复合体其他枢纽成果的制约;肩枢纽复合体其他枢纽成果通过肩枢纽成果予以浮现。 C.6.2 肩枢纽及肩枢纽复合体损失成果 因事情损伤所致肩枢纽及肩枢纽复合体其他枢纽的成果损失。 C.6.3 肩枢纽及肩枢纽复合体损失成果的计较 肩枢纽复合体损失成果的计较是通过丈量肩枢纽损失成果的水平,加以计较。 C.7 足弓布局粉碎水平的区分 C.7.1 足弓布局粉碎 因事情损伤所致的足弓缺失或损失成果。 C.7.2 足弓布局粉碎水平的区分 a.足弓布局完全粉碎:足的内、外侧纵弓和横弓布局完全粉碎,包罗缺失和损失成果。 b.足弓1/3布局粉碎或2/3布局粉碎,指足三弓的任一或二弓的布局粉碎。 C.8 肢体损失成果的计较 C.8 .1 肢体损失成果 因事情损伤所致肢体三大枢纽(上肢腕枢纽、肘枢纽、肩枢纽或下肢踝枢纽、膝枢纽、髋枢纽)成果的损失。 C.8.2 肢体损失成果的计较 肢体损失成果的计较是用肢体三大枢纽损失成果水平的比例别离乘以肢体三大枢纽响应的权重指数(腕枢纽0.18,肘枢纽0.12,肩枢纽0.7,踝枢纽0.12,膝枢纽0.28,髋枢纽0.6),再用它们的积相加,别离算出各肢体损失成果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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