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人依照法律划定遭受被担任人遗产的权力,称为担任权,担任权具有下列法律特性:①是一种家产权力,通过担任实现家产的移转。②以人身相关为基本。天下各国有关法定担任的划定,都是以担任人和被担任人存在婚姻、血缘等相关为依据而确定的。 点击进入免费在线咨询>> 1.兄弟姐妹。包罗同怙恃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可能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后世与生后世之间、养后世与养后世之间,亦属“养兄弟姐妹”)、有抚育相关的继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之间彼此担任了遗产的,不影响其担任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2.祖怙恃、外祖怙恃。被担任人死亡的,其祖怙恃、外祖怙恃均可作为第二次序的担任人参加担任。必要留意的是,祖怙恃、外祖怙恃死亡时:①孙后世、外孙后世不属于第二次序的担任人,由其怙恃作为第一次序的担任人参加担任;②其怙恃先于祖怙恃、外祖怙恃死亡的,孙后世、外孙后世也不是“第二次序担任人”,而是以“代位担任人”的身份参加担任,其在法律上的职位相等于第一次序担任人。 一、没有遗赠抚育协议,又没有正当遗嘱的环境下; 二、遗嘱的担任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环境下; 三、遗嘱的担任人暗示放弃担任的环境下; 四、遗嘱担任人损失担任权的环境下; 五、遗嘱的受赠人暗示放弃赠与的环境下; 六、遗嘱的受赠人损失受赠权的环境下; 七、遗嘱不正当或因故而所有有用的环境下; 八、遗嘱部门无效环境下无效部门的遗产; 九、未涉及遗产处理赏罚的遗嘱,担任人对遗产的处理赏罚; 十、遗嘱指定的担任人或受赠人不推行遗嘱中的正当任务,被人民法院抉择打消担任或受赠权的环境下; 十一、遗嘱中为胎儿保存的特定遗产份额,出生时是死胎,其为胎儿保存的份额合用法定担任。 北京遗产担任律师点评:生前享有家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担任人;被担任人死亡时遗留的家产为遗产;依照法律划定可能被担任人的正当遗嘱承接被担任人遗产的工资担任人;担任人依照法律的直接划定可能被担任人所立的正当遗嘱享有的担任被担任人遗产的权力就是担任权。 北京律师:高炬简介: 高炬,正式注册执业律师,执业证号:0120002103476。至今已承办诉讼案件数百起,既包罗抵牾异常厉害又异常棘手的团体案件,又包罗被告为级别较高的国度构造的行政诉讼案件和敌手为知名的特大型国有企业的案件。同时包袱相等数目的非诉讼营业,接受多家公司企业及个人法律参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