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网络法律新闻
中国法律网 > 网络法律法律 > 网络法律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郑州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网络法律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最高法研究室:增强法律意识 规范网络行为

中国法律网 来源: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增强法律意识 规范网络行为 促进网络健康有序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答新华网记者问

制图/付业兴

    随着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快速发展,信息传播渠道大大拓宽,公众意见表达空前活跃,网络舆论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如何增强法律意识、规范网络行为,也给网络媒体和网络舆论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就此,新华网记者近日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

    问:有的网民认为,网络具有虚拟性和匿名性,是自由开放的,自己的行为在网上可以不受约束。这种观点是否正确?

    答:网络世界不是虚拟空间,而是现实社会的一部分。如果网民的网络行为对于他人的现实生活产生了实际影响和不利后果,就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网民如果不考虑社会后果,无视法律,罔顾约束,在网上发布信息攻击他人,如对其进行密集型的辱骂等,就演变为“网络暴力”。

“人肉搜索第一案”上诉案开庭。

    问:人民法院去年审理的王菲案被称为“网络暴力第一案”,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请问,最高法院对于网络“人肉搜索”现象有何看法?

    答:网络技术是把双刃剑,给人们生活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给公众权益保护带来新的困扰。如“人肉搜索”将搜索对象的家庭住址、家庭成员情况等个人私密信息公布在网上, 严重影响了他人正常生活。再如,目前困扰大家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密码在网上被盗取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公民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如何在网络上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新课题。

    “人肉搜索”在民事法律上主要涉及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问题。隐私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指公民个人对其私生活安宁、私生活秘密等所享有的权利。目前我国法律对于隐私权没有明确规定,只是通过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将隐私权涵盖在名誉权下予以保护,在刑事法律上主要通过侮辱罪及诽谤罪进行规制。

    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理了一些相关案件,一方面使网络暴力受害者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通过司法裁判正确引导网民的网络行为,促进网络健康有序发展。但是目前判定网络侵权违法行为还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有一定难度,规范和引导网络言论还应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来实现。

    问:当前网络已成为公众理性表达和有序参与社会监督的重要平台,请问网络监督应当如何把握?

    答:正当的舆论监督,对于促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公权力正当行使具有重要意义。网络舆论监督在揭露渎职腐败行为、谴责道德缺失现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舆论监督也应依法进行,网络调查不能取代政府和司法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处理。一些网民出于朴素的善恶意识、正义观念、嫉恶如仇思想和同情弱者心理等人之常情,打抱不平、“行侠仗义”,可以理解。但是在并不了解全面情况和因果关系的情况下,轻率出手,置法律于不顾,随意进行个人道德审判,就超出了正常舆论监督的范畴。

    问:对于规范网络行为,促进网络健康有序发展,最高法院有何建议?

    答:网络媒体、移动媒体等新媒体还属于新生事物,发展变化迅速,其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建议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推动网络健康有序发展。

    1、进一步完善规范网络行为的相关立法

    考虑到网络侵权对社会生活带来的诸多负面影响,我国法律有必要对此作出专门规定。从现行法律来看,相关刑事法律规定已相对完善,而民事法律规范还较欠缺。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在制定的《侵权责任法》(草案)中涉及了网络侵权问题。建议立法机关加强对网络媒体等新媒体合法表达界限问题的研究,力争在《侵权责任法》中做出详细规定。同时,建议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进程,切实加强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2、建立健全隐私权保护的相关制度

    应当重视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保护,特别是强化网络经营者的责任。网络经营者主动发布的资讯,应对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和信息来源的可靠性进行谨慎核实,如果未尽到谨慎核实义务而发布了侵权信息,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对于网络论坛(BBS)、博客等互动空间网民发布的信息,网络经营者接到权利人投诉发现有侵权情形发生的,须采取必要措施,否则要与侵权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3、加强网络管理和行业自律

    要依法加强网络管理,同时还应强调网站自我约束,加强网络行业自律机制建设。据了解,有关职能部门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统筹协调、齐抓共管,打开了网络文化建设的新局面。建议借鉴国外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发挥互联网行业组织的作用,推动网站通过自我约束,规范自身发展。

    4、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强化网民法律意识

    应加强网民的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公共道德的作用。要引导网民进行自我道德约束,尊重他人合法权益。我们注意到,近年来有关部门大力推行“文明上网、文明办网”大兴网络文明之风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建议宣传、文化、信息等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宣传引导,倡导网上言论理性文明,使网民自觉维护网络空间的伦理健康和法律秩序。

上一条: · .com变.中国 机构称新域名更换带来无限商机
下一条: · “2009年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启动
  最新网络法律新闻: 
·张文才出任世界银行常务副行长兼首席行政官
·网上标价5600元卖“教师证”“买家”称认证
·信息网络空间言论发表法律边界
·谈网络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适用与立法完善
·浅析信托财产权和信托法律关系
  最新网络法律咨询: 
·申请个体工商户有什么要求(1回复)
·调整养老金问题(0回复)
·产假工资怎么发(0回复)
·离婚财产(1回复)
·用公司的名义个人在网络叫人交钱交风水知识(1回复)
  郑州网络法律律师:   
全部网络法律律师>>
 
全部郑州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网络法律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网络法律视频                    全部>>
美国地方法律把网络骚
盛大网络被侵权案
法律讲堂 还我屠龙刀
网上三句话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