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婚姻家庭新闻
中国法律网 > 婚姻家庭法律 > 婚姻家庭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郑州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婚姻家庭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宁夏将执行新《计划生育条例》 适当放宽再婚再生条件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人民网 2009-11-29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主任吴海鹰就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答记者问

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主任吴海鹰就《条例》的制定和实施等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问为什么要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答:2009年11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是指导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法规。它的颁布实施,顺应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为全面提高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提供了法制保障,标志着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化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

现在执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1990年12月28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此后的实施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对这一《条例》做了两次修正一次修订。多年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宁夏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但同时,宁夏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存在以下六个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人口计划生育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尚未形成;二是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与其他惠民政策衔接还不到位,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三是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较为薄弱;五是部门监管尚未形成合力,部分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呈升高趋势;六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尚未建立。

随着人口计划生育内外部环境所发生的深刻变化,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已明显转变,原《条例》中关于管理保障、优待奖励以及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等方面的制度措施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为了全面加强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要求,修订宁夏原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十分必要。

问:《条例》主要从哪些地方进一步完善了生育政策?

答: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因此必须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条例》在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的基础上,突出以人为本,对生育政策作了适度调整:一是适当放宽残疾儿家庭的再生育条件;二是适当放宽再婚家庭的再生育条件;三是涉外生育按照国家有关生育规定执行;四是明确了农村居民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自变更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三年内执行农村居民的生育规定。

问:《条例》就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做了哪些规定?

答:为了促进公民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条例》规定:加强婚育咨询指导,推行婚检补助制度,开展孕前、孕产期保健服务,实行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贴等制度。针对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上升的趋势,《条例》提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实行综合治理,建立超声波诊断仪和染色体检测设备目录报备制度、终止妊娠手术登记制度以及终止妊娠药品、促排卵药品销售使用监督检查制度。 (人民网)

上一条: · 面对家庭暴力 法律该做什么?
下一条: · 中风母亲拄拐两闯传销魔窟救出一对儿女
  最新婚姻家庭新闻: 
·男方离婚起诉书
·什么情况下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探望权在什么情况下中止?
·起诉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军人结婚登记是否有特殊程序?
  最新婚姻家庭咨询: 
·起诉离婚该判决是否公正合理?(0回复)
·如何取证(0回复)
·关于合法休假(0回复)
·结婚(0回复)
·独生子女办理条例(0回复)
  郑州婚姻家庭律师:   
全部婚姻家庭律师>>
 
全部郑州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婚姻家庭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婚姻家庭视频                    全部>>
无处安身的爷爷
江苏未婚妈妈网上拍卖
荒唐的报复
婚姻变奏曲·致使的怀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