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漫画/许英剑扰乱秩序
记者手记
河南沁阳的8位农民举报村支书被示众判刑,无知的农民遇到了一些不懂法的官员,实在是场悲哀。
先说8位农民,都是过去与村支书多少有些过节的人,恰逢换届选举即将到来,这给了他们机会,想把现任的村支书兼主任拉下马,于是他们想到了发布对他不利的言辞,但他们没有足够有说服力的事实依据,于是凭着自己的想法给村支书戴上一顶又一顶的帽子,什么村委会作风不正派,与理发店人员发生不正当关系等。
他们列举的23条问题,大部分都是一看就值得推敲的问题,也有些是值得上级仔细调查的问题,比如收费问题。
农民无知,但处理此事的官员不是想着去化解矛盾,而是采取了“杀鸡吓猴”。明明是一起自诉案件,硬要办成公诉案件,而且还采取了游街示众的“文革”做法。
一起游街示众的不仅有他们,还有一些偷盗车辆的嫌犯,看来,在当地的执法者那里,只要有“警示”作用,就能采取他们认为的合理的做法,却不管这些做法是否合法。
在采访中,我还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与此事本无关系的镇政府也牵扯进去。当中的几个农民找到乡镇党委书记求情,而这个求情还真管用,因为这几个人认罪态度好,他们就被判了缓刑,党委书记告诉我,他确实把这几个人的意见向法院的朋友转达了,但缓刑与他的转达是否有关就不知道了。
不过后来发生的事情似乎证明了这个镇党委书记在当中所起的作用。书记告诉我,几个人一上诉,法院的朋友就找到他,质问他办了什么事,发回重审后,几个人就被判了实刑,刑期加重了。
这件事有两个很合逻辑的推理,一是镇党委书记确实在案件中能起到作用。二是法院想判什么刑要看你对待法院的态度,法院也向8农民的家属说过判实刑是因为他们上诉,认罪态度不好。这真是荒唐,认罪态度应是嫌疑人对罪行本身的认定的态度,从各种笔录看,这几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他们不过是对法院的判决不满而上诉,这是他们的权利,却被看成了与法院的对抗,从而遭致重罪。
一个镇党委书记如何能在法院与当事人之间传递话语?原来,村民散布的关于村支书的小字报涉及镇党委书记,其中有“与镇领导张某各分60万”的表述,虽然纪委查无此事,但这还是触动了一些人的神经。
村支书吴小宝直言不讳:“如果不涉及镇领导,只是说我个人,县里也不会这么重视。”我似乎明白了什么。
再看看官方对待干部与百姓,公正的天平总是难以摆平的。
老百姓骂了官员,自诉案件就要动用公权。但对待官员就宽松多了,老百姓曾检举村支书与镇派出所有不当经济往来,为派出所加油。沁阳市纪委调查了,也查实了,结论却是“派出所经费紧张,村里也借用过派出所的车辆,加过几回油。”问题就一带而过了。
采访期间,我与该市的一位市委领导有过一次长时间通话,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口气“你们最好不要干涉。”
在一些官员的潜意识里,一个问题拖了再长时间不解决不是他们的错,一旦报道,总会把责任往记者身上推,说是记者影响了当地的稳定,根本不去思考为什么会给记者有报道的机会。
因为报道涉及农村选举,我搬出了《刑法》的有关法条来和他商榷,但我听出了,这位市委领导也不懂农村选举的有关法律,但他依然气势不倒:“等我们调查清楚了,欢迎你们再来报道,如果我们有问题,你们也可以说我不懂法。”
最终他还是以和气收场:“我们可以调查,不行也可以请专家来论证,如果司法机关错,我要处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