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老大”蒋家田被带入法庭。首席记者陈昱州/摄

以蒋家田为首的41人黑帮团伙创下了建国以来云南涉黑案件中被告人人数最多、涉案罪名最多的纪录
昨天,“老大”蒋家田一审判死;同时判死的还有他的情妇杨菊芬、杨菊芬的父亲杨国应及另一名团伙成员谢明祥
蒋氏家族产业涵盖极广:婚庆公司、餐具公司、旅社、茶室、饭店、货运公司。在合法外衣的掩饰下,他们犯下了毒品买卖、假钞交易、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诈骗、敲诈勒索、盗窃等42项罪行,并由一支组织纪律严明的“地下执法队”作为武力保障。
昨天上午,昆明市中级法院对被称为“云南打黑第一案”的蒋家田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41名被告人中,有4人被判处死刑,他们是:“黑老大”蒋家田,他的情妇杨菊芬、“岳父”杨国应,还有运毒司机谢明祥。
判决书有72页
审判长读了40多分钟
昨天一早,昆明市中级法院戒备森严,从法院大门口、楼梯一直到法庭门口,都站着身穿防弹背心、荷枪实弹的特警,所有进入法院的人都必须经过安检。上午8点10分左右,几辆警车鸣着警笛、闪着警灯呼啸而来,缓缓进入法院,直接驶向羁押室。“人带来了!哪个是‘黑老大’?”大家纷纷驻足观望。
上午9点30分,宣判正式开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能容纳近500人的大法庭里座无虚席。
在长达72页的判决书中,对蒋家田团伙涉及的42起犯罪事实进行一一评判,审判长仅宣读判决书就花了40多分钟。在整个宣判过程中,“黑老大”蒋家田一直面无表情,只是不停地吞咽着口水。他的情妇杨菊芬一直低着头……
所有罪行,蒋家田都承担刑责
“蒋家田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应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定罪处罚,并应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昆明市中院经审理认为:邓建华、熊绍文、朱良民、杨菊芬等29人参加或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均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蒋家田伙同杨菊芬,组织、指使杨国应、谢明祥、蒋满英、蒋太来将从境外购得的毒品运至昆明,卖给李文彩、刘小毕、李洪山,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杨枝能受蒋家田指使运输毒品,二人的行为也均构成运输毒品罪。
蒋家田以参股的形式,组织徐传忠、张光聪、邓贞美、刘中成、王刚、向华、曹金伟、邓杰、卢鸿、熊腾才、喻湘、李红云、刘云露、陈英,通过网络聊天方式诱骗被害人到他入股操控的茶室,多次采用威胁、殴打等方式,强迫被害人支付高额消费款,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强迫交易罪。
蒋家田指使邓建华伙同熊绍文、陈世超、蒋家俊、杨鹤松、李金祥、崔勇文、胡开权、冉超英,以暴力相威胁,实施敲诈勒索行为,蒋家田指使朱良民等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蒋家田指使陈世超、蒋家俊、杨鹤松、李金祥在公共场所任意损坏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还构成寻衅滋事罪。
蒋家田组织他人实施用秘密手段以假币换真钞的行为,吴江参与以假币换真钞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蒋家田组织他人实施出售假币的行为,张庆连、张桂荣参与实施出售假币的行为,均构成出售假币罪。蒋家田、邓甲芳在蒋家田实际控制的汇丰达货运部内,明知是假币还持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持有假币罪。
蒋家田、冯军等人合伙开设“怡康”茶室实施诈骗,何贵英、王风选引诱被害人并参与分赃,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
蒋家田的大儿子蒋太来
获刑18年
“此外,蒋家田曾因毒品犯罪被判处刑罚,后又实施贩卖、运输毒品犯罪,属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昆明市中院一审判决:蒋家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犯出售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犯持有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杨菊芬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蒋家田的“岳父”杨国应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客车司机谢明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文彩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蒋家田的“岳母”蒋满英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蒋家田的大儿子蒋太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
“二哥”邓建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地下执法队队长”熊绍文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加上之前未执行完的缓刑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
其余3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涉案缴获的海洛因、毒资、全部假币予以没收;蒋家田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聚敛的全部财产及其收益予以追缴;供其犯罪使用的工具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