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9年8月27日接股东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函告,获悉: 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7日将原质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的19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3%)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 截至目前,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19,756,3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没有设置质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公司承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09-028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公司于2009年8月27日下午收盘接到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函告,公司股东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自2009年7月7日起,至2009年8月27日下午收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汇通集团”股份5,146,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减持后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尚持有公司股份19,756,3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 是 √否 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在其间任意30天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减持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是 □ 否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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