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史作敏于2009年7月30日与珠海市运盛投资策划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珠海市运盛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旭飞投资股份6,204,457股(占公司总股本6.45%,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14,21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190,245股)股份转让给史作敏(具体见2009年8月4日《证券时报》刊登的本公司2009-023、024、025号公告)。2009年8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转让的相关过户手续。另2009年8月20日,史作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增持旭飞投资股份3,744,5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具体见本公司2009-034号公告)。现史作敏累计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9,948,9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4%。 特此公告。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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