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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改动病历是家常便饭

中国法律网 来源: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患者在治疗期间一旦出现意外,有些大夫首先做的就是‘处理’病历,这在业内早已不是什么稀奇事儿。”曾经在医院急救科实习、现在某医院消化内科工作的孙大夫告诉记者。据孙大夫介绍,医生涂改病历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大夫写完病历后发现有错别字进行的改正。当大夫认为自己下的医嘱不太合理或需要再完善时,必须征得上级医生同意,由上级医生进行改动。“上面说的情况,都是出于工作需要进行的合理改动。”第二种情况是为了避免承担医疗责任而进行的窜改事实的改动。

  至于医生为何对此乐此不疲?孙大夫说:“一旦鉴定为医疗事故,医院赔偿不说,而且还要追究医生的个人责任,甚至整个科室都要受到牵连。”

  鉴定办公室的宋冬萍认为,国家对病历书写有严格要求,但书写病历是医生、护士在治疗过程中的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因为缺乏有效监督,有些医院科室甚至抽调两名护士专门负责书写、改动“护理记录单”。

上一条: · 专家证人在医疗诉讼中的作用
下一条: · 大医一院添写病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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