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乘客认为公交车开得太慢,竟出手打伤公交司机,事后又没有赔偿能力。近日,受伤的公交车司机程先生无奈地向晨报“法律在线”咨询:“我的医疗费,该由谁买单?”
程先生称,25日20时50分许,他驾驶公交车行至武昌何家垅时,一名男乘客嫌他开得太慢,用拳头对着他的头部痛击6下。正开车的程先生被打得眼冒金星,但他并没还手,而是立即停车。当时,车上乘客纷纷斥责打人者,打人的男子看情形不对,便要求程先生把车门打开,遭到拒绝后,该男子居然从窗户跳出逃走。程先生立刻下车追赶,将其抓住,一名乘客拨打了110报警。之后,该公交车上的20余名乘客换乘了另一辆公交车,临走前,有乘客把电话留给程先生,称可以做证人。
程先生和打人者被带到中南路派出所后,已是晚上10时许,民警拘留了打人者,并让程先生次日到派出所协商医药费等事宜。
谁知,警方了解情况后告诉程先生,打人者30多岁,有10多年吸毒史,正在戒毒,没有能力支付医药费。民警称,对这样的人,他们也没办法。程先生茫然了,他不知道谁应该为他的医疗费买单。
律师说法
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胡继兵律师认为,程先生要获得医疗费,有两个途径。一是寻求工伤赔偿,二是要求侵权赔偿。不过,按照程先生被打的具体情况,结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要被认定为工伤,有极大的争议。而依据《民法通则》规定,程先生若要求侵权赔偿,需由法医鉴定其受伤情况,若认定为重伤,则由检察机关提请公诉,若认定为轻伤,则由程先生本人提请自诉,由法院判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