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当因工伤被轧断手指的农民工苏小梅从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领到最后一笔赔偿款时,一起历时8年、受害人数次索赔、人民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的劳资纠纷案件终于圆满执结。
工伤断指 企业拒不担责
苏小梅是南充市嘉陵区文峰乡一名农妇。由于生活贫困,经多方努力,她在南充市宏强纸业公司找到了一份维持生计的工作。尽管工作辛苦,但她却十分敬业。因为自从有了这份工作,她家的生活开始渐渐好起来了。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01年1月20日,苏小梅和往常一样在造纸车间操作车床,不料,另一同事在搬运一摞纸品时,因纸品太高挡住了视线,不慎撞了苏小梅一下,正在车床前工作的她受力后身体前倾,右手正好伸进了造纸机中,其右手的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瞬间被飞速运转的机器扎断,顿时血肉模糊……
伤愈后,经南充市嘉陵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苏小梅的伤残等级为六级。当苏小梅向宏强纸业公司提出工伤赔偿请求时,该公司竟然百般推卸责任。
艰难索赔 法院倾力维权
“我每天都在辛勤劳动为企业挣钱,可在工作中发生事故造成伤残,老板却不闻不问,还推卸责任!”苏小梅越想越生气,无奈只好拿起法律武器,走上了艰难的索赔之路。
2001年4月,苏小梅依法向嘉陵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委裁决宏强纸业公司赔偿苏小梅各种费用5万余元。苏小梅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嘉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审理认为,苏小梅属工伤,遂判决宏强纸业公司赔偿苏小梅各项费用共计63436.4元。宏强纸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经审理,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终审判决生效后,宏强纸业公司仍不履行赔偿义务。2002年10月8日,苏小梅向嘉陵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嘉陵法院执行法官发现宏强纸业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僵局。
后经多方调查发现,宏强纸业公司系陈亮个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法官终于看到了结案的希望,根据《公司法》规定,陈亮作为该纸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就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03年1月,经反复做陈亮的思想工作无果后,嘉陵区法院采取果断措施,冻结了陈亮个人银行账户上的现金1万元。2003年底,执行法官又查封了宏强纸业公司的部分产品,促使其履行赔偿义务。2004年5月,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约定,宏强纸业公司每月15日前支付申请人苏小梅3000元,直至全部付清赔偿款项。让苏小梅想不到的是,和解协议履行了一年之后,宏强纸业公司又当起了“老赖”,停止了对苏小梅每月3000元的赔偿支付。
2007年10月,苏小梅再次来到嘉陵区人民法院,要求恢复执行。嘉陵法院执行庭在执行过程中,宏强纸业公司拒不履行给付义务。
2008年2月,法院依法对宏强纸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亮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在拘留所里,执行法官再次对陈亮辨法析理,耐心开导,严肃教育,促使他终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次日,陈亮让其弟弟送来1万元赔偿款,并定下了最后的履行期限。
近日,宏强纸业公司得知南充市全市法院正在开展集中清理积案行动,慑于强大的压力,其法定代表人陈亮主动将最后一笔赔偿款7436元及利息2546元交到法院,断指女工苏小梅终于在8年之后拿到了自己应得的全部赔偿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