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越
曾受人们高度关注的山东"曹县贴案"终于尘埃落定。在互联网上发贴反映庄寨镇党委书记有关问题的曹县青年段磊日前获曹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赔偿款16798元,而山东省有关部门对段磊所反映的问题也展开了调查。(据新华网济南8月31日电)
本来是"民告官"的事件蹊跷地转化成了"官告民"的事件。当地公检法全部上手,迅速地完成了立案、侦查、刑拘、逮捕、提起公诉等司法程序,但终因证据不足,相继撤案撤诉、释放当事人、公开赔礼道歉、向当事人进行国家赔偿。这一司法过程从气势汹汹开始,到颜面丧尽收场,既如同一场随心所欲的儿戏,又恰似一场不负责任的闹剧。
其恶果,至少有三:
其一,国家赔偿最终由国家财政买单,司法机关的过错使国家财政平白无故地支出了一笔冤枉钱;
其二,司法机关的鲁莽行为使其自身的执行力、使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无法弥补的损伤,同时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被执法者在不经意间严重践踏;
其三,对群众监督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产生的消极影响难以估量。而事情的关键,那个镇党委书记到底有没有问题,在从2月份段磊发贴至今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被悬了下来,究竟如何,还要等山东省有关部门调查结果出来后再说。
在我们现在这样的法治社会和大力反腐的环境下,群众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应该说是极其正常的事情。我们都知道,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毛泽东与民主人士黄炎培的谈话中有这样的意思:只有人民起来监督政府、监督官员,政府和官员才不敢懈怠,我们的人民政权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不再重蹈"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覆辙。而我们现在的一些官员,遇到"民告官"、出现群众批评和质疑的声音,立即有一种自己的尊颜被冒犯、小民岂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反应,怒不可遏,甚而反戈一击,来个"官告民",企图将反映自己问题的老百姓送进看守所、送上法庭。该事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部分官员已经丝毫听不得任何批评,已经完全忘记了革命领袖要求我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教诲。这种倾向发展、蔓延,将是极其危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