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出台维权援助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服务宗旨、援助对象及工作内容。
办法规定,江苏省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遇到难以解决的知识产权事项或案件,均可按照一定程序向维权援助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组织相关知识产权合作单位与专家,对有关案件或事项进行客观评价,并采取智力支援为主,资金支持为辅的方式,为被批准援助对象提供维权援助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法律状态、纠纷处理和诉讼咨询,推介合作单位;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及赔偿额估算参考意见;对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滥用知识产权和不侵权诉讼的案件组织研讨论证并提供咨询意见;接收、处理单位或个人对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违法案件的举报或投诉,以及转送的举报或投诉案件;组织协调有关机构,研究促进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与争端合理解决的方案;为江苏省重点技术经济领域发展产生重大直接影响的知识产权胜诉案件当事人酌情提供经费资助;为重大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论证和知识产权预警服务;对大型体育赛事、文化活动、展会、博览会和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事项,提供法律状态查询及侵权判定等。
该办法的出台,对提高江苏企业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江苏经济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