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建房不易。王银望着终于建起来的两层楼房,想到历时大半年、经过了四场“官司”、承担了两次违约责任,费时耗力损财伤和气,心里真是五味杂陈。 嫡表建房生芥蒂 兴化市垛田镇农民王银与石林多年来前后相邻而居,加之两人又是嫡表亲,双方关系一直不错。 2009年年初,王银经过充分筹备在领取了江苏省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后,准备原地扩建新房。王银为保证新房如期建成,便与负责施工的刘年商订了一份协议,该协议约定了工程期限:“该工程工期为三个月,如超过三个月,是王银责任的,由王银支付对方违约金五千元;是刘年责任的,则支付王银违约金五千元。” 4月18日,王银与林伟签订租赁合同,王银约定在2009年7月4日将部分房屋租赁给林伟。如违约得承担违约金5000元。 4月底,王银的新房已建完第一层,第二层也立好门窗和墙面,但石林看到前邻的楼的门窗正对自己的卧室很不舒服,又觉得王银的房子实际超高了。经过实地丈量,第一层高3.83米,第二层按现有的高度如再加顶计算即超出0.69米。 石林夫妇勒令对方停工,王银不听,由此点燃了双方纠纷的导火索。 接踵引发四纠纷 4月25日清早,石林和妻子丁华就拉掉了王银施工的用电闸刀,坐在水泥搅拌机上,扬言“如再施工便以死相拼”。 眼看工程受阻,王银请出亲属和干部与对方沟通。接下来的两个月中,石林夫妇盯紧了工地现场。骂人声、推墙声、抢夺工具争吵声不时传出村庄。 7月24日,王银起诉石林夫妇,要求排除妨碍,保障正常施工。 石林也憋着一肚子气,他认为王银的行为都是镇政府下发的建房许可证造成的,于是向法院提起不服垛田镇人民政府行政许可的行政诉讼。 事件至此矛盾还在发展。双方不听任何劝告,意气用事,见面就骂,继而动粗。在一次争执中,王银失手将石林打成鼻骨骨折,王银之妻章英被石林之妻丁华打成脑震荡、右手咬伤。双方在经过一段时期住院治疗后,石林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追究王银的刑事责任;章英也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丁华赔偿各项费用6千元。 由于施工一拖再拖,无法按期竣工,王银支付了施工队刘年违约金5千元,租房人林伟到期因未取得租赁房,王银又支付了违约金5千元。 倾情调解化怨隙 兴化法院法官在认真审查四起纠纷诉讼材料、证据的基础上,四赴实地,循序渐进,深入了解纠纷成因,制止双方过激行为,及时稳定各自情绪。法官根据建房的批复和农村风俗,要求王银在二楼控制总高度,改设二楼门窗位置,王银应允并与石林达成调解协议。 石林经过法官疏导,认识到镇政府的行政许可行为并无不当,主动撤回申请。 法官趁热打铁,就双方致伤赔偿进行综合调解,各自进行了检讨并相互道歉。最终,王银赔偿石林1.5万元,石林撤回刑事自诉;丁华赔偿章英各项损失4千元,章英撤诉。双方赔偿款均当场履行到位。 四起由建房引发的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当事人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