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拆迁安置新闻
中国法律网 > 拆迁安置法律 > 拆迁安置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郑州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拆迁安置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拆迁条例》有望面临“拆迁”

中国法律网 来源:新闻晚报 2010-1-9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拆迁条例》有望面临“拆迁”

王毅鹏 李伟

  

  前不久,成都被拆迁户以自焚身亡表达抗议,再次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合法性乃至合宪性推向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五位北大学者上书全国人大,《拆迁条例》因为与宪法等多个法律矛盾,应该废止。全国的拆迁律师和网友也积极响应,认为实施8年之久的《拆迁条例》确实应该“拆迁”。

  北大教授:违宪《拆迁条例》须废除

  从湖南嘉禾政府强制拆迁多名百姓被捕,到重庆“最牛钉子户”与政府强硬对峙,再到成都金牛区被拆迁户点火自焚,在中国城市化的道路上,政府与被拆迁户顶牛事件屡屡见诸报端,最终的结果往往是铲车得胜。而我国自2001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拆迁条例》,也在现实中被不断地扭曲。

  12月7日,北京大学法学院五位学者以公民公开信的形式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废止或修改自2001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拆迁条例》。这五位向全国人大建言的学者是:姜明安、沈岿、王锡锌、钱明星和陈端洪。虽然身在象牙塔,但他们长期以来一直关注中国的公权状况,热心公益。在成都金牛区自焚事件爆发不久,他们将产生已久的想法起草成文,并委托媒体公布于众。

  五位学者认为,该条例不仅与当前形势不匹配,更与《宪法》、《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保护公民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原则和具体规定存在抵触,导致城市发展与私有财产权保护两者间关系的扭曲。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大量的老旧房屋被拆,引发了很多问题,甚至是暴力和群体性问题。我们认为,个案背后,存在着制度性的问题,这些制度性的问题不能厘清,拆迁暴力事件将难以避免。”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五名联名学者之一的王锡锌表示,这是他们五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出建议书的初衷。

  五位学者认为,《条例》自2001年颁布施行起,历经8年,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其应有作用,但其原有框架已经不再适应宪法、法律以及经济、社会的巨大发展。如确认《条例》有关条款确实与宪法、法律相抵触,应依据《立法法》第88条予以撤销,或根据《立法法》第91条,由人大专门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对《条例》自行修改。

  回应:国务院今邀约研讨

  建言全国人大审查拆迁条例的五名北大法学学者接到邀请,参加即将由国务院法制办举办的座谈会,研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据悉,5学者之一王锡锌12月14日接到了来自国务院法制办的电话邀请让他们去参加座谈会,研讨《拆迁条例》。北大法学院姜明安教授则表示,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邀请他们参加这次会议,并将主持这次座谈会。

  锡锌表示,“这是比较积极的回应”。王锡锌说,之前通过私下渠道了解到国务院法制办对《拆迁条例》比较重视,“也有非正式的交流”。他也了解到这一条例的修改和废除会面临很大的阻力,但现在全社会都比较关注这一条例和拆迁问题,这是一个契机。

  反应:律师、网友声援五教授

  就在北大5名法学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建议后,国内的不少律师和网友也纷纷表示声援。一位拆迁律师认为,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拆迁可以说是行政法律关系,但在涉及到商业开发的时候,这是一种被拆迁人与开发商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双方要来谈判讨价还价,但如果政府却参与其中,就容易让被拆迁人失去了讨价还价的机会有碍公平。

  “如果政府把土地征收后用于修路,那这是为了公共利益,这种拆迁行为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但实际上却交给了开发商,事实上是一种商业拆迁。”他表示,这时被拆迁人与开发商之间应该是平等的民事关系。

  法律界人士认为,现在对“公共利益”没有一个明确界定。“例如我代理的一个拆迁案,当时拆迁办主任对“公共利益”的解释:开发房地产,建高尔夫球场,这是经营,得向国家缴税,这税收得进入国库,这就是“公共利益”了。”上述拆迁律师表示,如果照这个说法,那所有的房地产开发都向国家缴税,那都是为了公共利益了。

  而在开心网、宽带山等著名网站,网友纷纷通过“转帖”的方式声援废除《拆迁条例》。二则国外著名的拆迁故事被迅速转载,一是美国一位老太太因为不同意开发商的补偿而拒绝拆迁,开发商只能绕道建房,最终开发商的老板还跟老太太成了密友,照顾她的起居生活。老太太屋顶那一串气球被网友解读为“现实版的飞屋历险记”。另一则说的是日本机场扩建时,住户不同意拆迁其门前的树木而被迫使得机场跑道缩短的故事。

  学者:补偿安置标准是关键

  财经评论员叶檀认为,现在关键的问题不是《拆迁条例》该不该废除,要不要改,而是怎么改。她认为,拆迁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补偿安置标准,目前的补偿标准毫无市场气息,剥夺了拆迁户获得土地溢价的权利;而一些通过漫天要价侥幸获得土地溢价的人,没有成为建立案例法的有益铺垫,反而成为拆迁市场毫无规范的活样本。

  在拆迁过程中,地方政府既是行政执法者、又是既得利益者、更是房地产市场的中介商,集各种身份于一体,此时经济人的身份压倒了政府的守夜人身份。

  各地方政府的补偿标准八仙过海,标准弹性大到可笑的地步。正如被拆迁者所说,你牵走了一头牛还给我一只鸡,我不要,我要我的那头牛。是牛还是鸡,必须由中立的第三方机构来说了算,而不是由深陷利益中的拆迁者与被拆迁者说了算。

  叶檀认为解决的办法只有两种,一是按照市场化的评估价格对被拆迁者进行货币补偿,二是按照市场化的价格对被拆迁者进行实物补偿。此时政府退出利益链至关重要,如此才能做到评估、补偿的公正与公平。如果经过广泛的民意调查表核实,当地居民普遍反对拆迁,那么不拆就是,天也塌不下来。

  “史上最牛钉子户”

  2007年3月初,网上开始流传《史上最牛的钉子户》的图片: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重庆网友将其命名为“史上最牛钉子户”。

  3月21日,“最牛钉子户”的杨武从深坑般的工地上爬进自己早已不住的房子,此刻,距重庆九龙坡区法院通知其“自行搬迁”的“最后时限”还有不到8个小时。

  4月2日重庆“最牛钉子户”户主杨武于今日下午走出“孤岛”,重庆“最牛钉子户”拆迁事件以和解的方式拉下帷幕。据悉,杨武之妻吴苹与开发商今天签定异地安置协议,获得了沙坪坝区的一处与孤楼同样面积的门面房。

  成都拆迁户自焚

  11月29日晚,成都市金牛区居民唐福珍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16天前,她因阻止有关政府部门拆迁而站在楼顶抗争,最后泼上汽油用打火机自焚。如今,唐的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地方政府将该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

上一条: · 全国人大法工委:应当修改拆迁管理条例
下一条: · 拆迁公司暴力强拆 用挖掘机挖破超市搬走货物
  最新拆迁安置新闻: 
·村委会怎能截留安置补偿款
·农村,城市房屋拆迁的区别
·企业拆迁赔偿中包括哪些内容
·什么是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的买卖与一般商品
·普法护法谋发展 学法用法促和谐——卢沟桥乡六
  最新拆迁安置咨询: 
·土地证问题(0回复)
·无证地下室赔偿(0回复)
·拆迁安置户(0回复)
·收费合理吗(0回复)
·物业费里含地下室过道清扫费邑(1回复)
  郑州拆迁安置律师:   
全部拆迁安置律师>>
 
全部郑州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拆迁安置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拆迁安置视频                    全部>>
拆迁安置房一家人起纠
宁波一拆迁安置房质量
房屋拆迁安置 为何变
浙江温州领导干部低价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