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主动上缴假币 却被劝“自行撕毁”
监管部门表示,如果金融机构存在发现假币而不收缴的,最高处罚额可达5万元
羊城晚报记者 刘薇
无意中被“坑害”找回了一张50元假币,想尽公民职责到银行上缴假币,谁曾想竟被工作人员以“太麻烦”为由拒绝,并让其自行处理。无奈之下,只好当众撕毁假币……这一连串的遭遇,让本想做个“热血好青年”的学生小方感到“很受伤”,也很气愤。
银行让他“撕掉就好”
小方是普宁市洪阳镇的一名高三学生,前阵子买东西的时候被人找回一张50元的FA开头的假币,他想尽公民义务,就主动到当地的一家国有大银行(中行)去上缴假币。辛辛苦苦排了快一个小时的队,没想到柜台员工竟说:“不用那么麻烦,你自己撕掉就好。交给我们处理很麻烦的,要你的身份证做登记,还要很多手续,得花很多时间,你还是自己撕了吧。”众目睽睽之下,小方只好无奈地撕毁了这张50元的假币……
“我突然感觉自己好像干了什么丢人的事情一样。”小方感到很委屈:“本来损失了50块钱就少了6天的生活费,现在还在银行遭受这种待遇。怎么尽个公民义务都这么难?”小方认为,如果银行都是这种工作作风的话,就不会再有人主动去上缴假币了,长此以往,会有越来越多的假币在市场流通!
银行拒收缴可罚5万元
那么,收到假币后该怎么办?小方的做法妥当吗?银行拒绝收缴有问题吗?对此,记者采访了监管部门相关人士。
该人士表示,小方的做法很正确,按照我国的相关管理法规如《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公民在收到假币后,应及时上缴公安机关或银行,并尽可能地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以便公安机关追查假币来源、尽可能地挽回经济损失。上缴给银行的假币应由银行出具收缴凭证,在每个季末解缴给当地人民银行,由人行统一销毁,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处理。如果金融机构存在发现假币而不收缴的,或没有按规定程序收缴假币等行为的,将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罚款,最高处罚额可达5万元。
由此看来,拒绝收缴假币的银行,不但自身违规,还“教唆”小方违规———让他自行撕毁,但实际上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处理假币!上述监管部门人士称,市民千万别忘记自己有投诉的权利,而人民银行、银监会作为金融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都有监督管理职能,是可以纠正银行存在的种种不合理现象的。
拿假币当“收藏”可能犯罪
在日常生活中,收到假币后会怎么做,做法却五花八门。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后发现,基本上大家都知道收到假币后应该交给银行或公安机关处理,但真正会去交的并不多。
“专门跑去银行排队上缴,哪有那个空。”市民李小姐称。和她一样想法的人还不在少数。至于收到假币后怎么处理则更是不同,有人选择留着“作纪念”、“警示自己”,有人撕毁,还有一部分人会想办法再把假币“花出去”。
实际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消费者禁止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在收到假币时,不应持有、使用,应当及时上交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如果“收藏”过多,达到了一定数额,就构成了持有、使用假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