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金融纠纷新闻
中国法律网 > 金融纠纷法律 > 金融纠纷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郑州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金融纠纷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重庆放高利贷头目陈坤志被罚3亿 系渝被罚最多案件

中国法律网 来源:东北新闻网 2010-2-9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陈坤志出庭受审。图/东方IC

“放水”,在重庆俗语中,即放高利贷。

2月5日,重庆“放水”大佬陈坤志涉黑案一审落下帷幕。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赌博、非法经营、高利转贷、行贿、非法拘禁等7项罪名,陈坤志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3.002亿元。这是重庆目前判处罚金最多的一起案件。

从公安民警到赌场老板,再到“放水”业大佬,直至“黑帮老大”,陈坤志的“发迹”并非偶然。

■人物介绍·陈坤志

江湖人称“坤哥”,44岁,重庆江津人,重庆国恒投资公司股东,重庆佳宇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

“放水”业大佬

陈坤志是重庆“放水”业的大佬——重庆地下金融业界的这一传闻,在本次庭审中得到证实。

身为涉黑集团第一被告,陈坤志被控23起具体罪行,最引人注目的当属“放水”一项。因此而起的罪名,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经营、行贿、非法拘禁、高利转贷等5宗罪。

检方指控,2004年以来,陈坤志分别与龚刚模、叶正敏等人以共同成立重庆万贯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重庆立信投资有限公司等高利放贷公司,入股加入重庆国恒投资有限公司等方式,向重庆房地产企业等发放高利贷4.8亿余元,获利1.2亿余元。

故意杀人、赌博两项罪名,则为陈坤志早年起家时的旧事:2001年,陈坤志伙同他人开办赌场。其在他人赌场招揽赌客被对方痛打。随后,陈的手下持猎枪将对方一职员打死。此案案发时,陈曾卷入此案,被控授意他人杀人。但检察院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后,陈侥幸“滑脱”。8年后,此案被重新提起。

法院认为,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陈坤志等人通过非法拘禁、行贿、强占股权、操纵双方代理、串通拍卖等违法犯罪活动,对重庆的民间借贷市场形成重大影响,严重扰乱了重庆房地产行业的正常经营,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黑社会很低级”

7个月前,站在重庆南山高尔夫球场的草地前,陈坤志对着央视《新闻调查》的镜头称:“黑社会很低级。”

该节目以《土地拍卖悬案》为题,报道了重庆化妆品厂“三工场”土地司法拍卖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怪现象”:参与竞拍的中粮鹏利、重庆万贯财务公司幕后实际控制人均为陈坤志;受法院委托主持拍卖的重庆辉煌拍卖公司拒绝其他竞买人参加拍卖;该土地在1997年时的购置成本和整治成本已达5500万元,经历多年地价暴涨后却只拍出了3710万元。

节目中,面对央视记者柴静的采访,陈坤志否认自己是“黑社会”,并“倾吐委屈”:“我内心非常渴望(曝光)这一天的到来,因为在这个过程(指土地拍卖)中,没人来听我的声音。”

针对一些法律专业问题,早年毕业于公安大学的陈坤志时而皱眉思索,时而主动插话阐释法理,侃侃而谈,从容不迫。

仅仅两个月后,2009年6月20日,陈坤志被刑事拘留。次日,重庆警方成立6·21专案组。

与陈坤志口中的“委屈”不同,检方公诉材料显示:2005年1至7月,按月息10%至15%的标准,陈坤志单独或伙同龚刚模向重庆广海物流公司发放高利贷2300万元。广海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学权归还1000万元后,尚欠本金1300万元、利息若干无力偿还。追债过程中,陈坤志非法拘禁吴学权,并强行夺走该公司51%股权。获悉该公司正代理中粮鹏利公司参与竞拍重庆化妆品厂的这块土地后,陈坤志动用人脉,巧妙斡旋,成功拿下该地。

其具体运作步骤为,第一步,陈坤志与中粮公司项目负责人黄亚虎共谋,利用重庆化妆品厂常年法律顾问陶益珍是该厂负责人陶益禄之妹的便利条件,以580万元代理费聘请陶所在的重庆百富律所担任法律顾问。后者承诺送陶益禄25万元后,陶代表重庆化妆品厂同意该块土地进入法院拍卖程序,由此打开了拍卖的大门。

第二步,陈坤志勾结重庆辉煌拍卖公司,阻止第三方重庆金洲物业公司报名参拍。同时,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威胁另一有意参拍的重庆渝富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迫使其放弃竞拍。

第三步,被阻止参拍的公司向重庆高级法院投诉拍卖程序违法后,陈坤志随即打电话给主管执行程序的老朋友——重庆高院副院长张弢,张弢承诺帮忙。在随后启动的内部调查程序中,张弢力主程序合法有效,坚持不撤拍。

前警察圈子

2009年4月18日,央视播出上述“土地悬案”的《新闻调查》时,陈坤志与自己的多位好友在酒店包房内观看自己的首次出镜。在座人员中,有李虹、张志刚和江啸风等人,他们与陈坤志一样,之前同为警界人士。

陈坤志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早年,曾在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石门派出所任民警。1995年12月,因殴打他人等原因被撤职,随后辞职下海。

李虹,曾为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总队长,是西南政法大学刑侦专业的第一届学生,在公安系统人脉甚广。李虹的大学同学系陈坤志的大学老师。按辈分来算,李为陈坤志的师叔。2002年,在重庆市的打黑行动中,时任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总队长的李虹,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贪污等罪名,获刑7年,成为当年文强的打黑政绩之一。

^

李虹坐牢时,陈坤志曾多次看望。2008年12月,陈坤志特地买了一辆崭新的奔驰轿车,高调迎接刑满释放的李虹,并当众将车赠给李虹。此次庭审,李虹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三宗罪,获刑14年6个月。

重庆市公安局前警员张志刚与陈坤志在警队共事多年,早年即已相熟。2008年,嫌弃警界工资微薄,张志刚辞职随陈坤志闯荡商海。此次庭审,张志刚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两宗罪,获刑4年。

重庆富商江啸风与陈坤志是大学同学。从警队辞职后,江啸风起初独自经商,后与陈坤志一起入股重庆国恒公司。闲暇之余,江啸风热衷户外运动和慈善事业。汶川地震中,江啸风多次捐款;2007年,在中国红十字会嫣然基金上海慈善晚宴中,江一次捐资30万元,助60名唇裂患儿展开笑颜。此次庭审中,江啸风获刑14年,并处罚金5千万元。

陈坤志一案,令人惋惜之处在于,涉案人员中,大多受过高等教育,且多人曾从事司法工作。一般而言,这些受过法制教育的人士,本为社会中坚力量,缘何堕落至此?遗憾的是,专注于定罪量刑的庭审程序,未能给出确切答案。

陈坤志一案引人注目之处在于:此案案情上涉重庆高院前副院长张弢、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前副检察长毛建平两名司法高官,勾连2名律师、2名警察,颇有一举打通公检法司四家司法机构之势。

法律界有一句谚语:“在法治的时代,背叛正义,需要的已不再是暴力,而是技巧。这类技巧无非两种:一是曲解法律,一是玩弄证据。”

此言意在警醒法律从业人员,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亵渎司法。而庭审材料显示,陈坤志一案中的各类司法勾兑,暗合此言。

两名司法高官

张 弢:重庆高院前副院长。毛建平: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前副检察长。

张弢,是重庆打黑案牵出的、除重庆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文强之外的又一名正局级地方司法高官。

张弢出生于1963年,为法院系统知名的学者型法官,有多项专著在身,并任西南政法大学的兼职教授。其公开履历显示:原为中国社科院团委书记;1996年以博士服务团的身份赴重庆市挂职任重庆市九龙坡区副区长;1998年任重庆市一中院副院长;2002年再获提拔为高院副院长,并担任执行、审判监督、刑事审判等重要职能,为实权派人物。2006年,张弢还入选首届“重庆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

2006年2、3月间,陈坤志打电话给张弢,提出参拍,并要求张弢帮忙。4月,中粮鹏利公司以3170万元的低价拍得“三工场”土地,陈坤志随后将中粮公司支付给广海公司的1740万元代理费收归己有。5月,在重庆高院的培训中心门口的一辆越野车上,陈坤志送给张弢5万元美金。随后,张弢将该笔美元转送一女子,供后者买了一处“更大一点的房子”。

与张弢一样,毛建平亦为检察系统的明星人物。他出生于重庆忠县,法学博士,兼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是典型的学者型官员。他主办和指挥侦办了一批重特大贪污贿赂案件,先后7次立功受奖,发表论文40余篇,合著专著2部。2006年,毛建平还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称号。

重庆司法界传言称,毛建平还有4年即可退休。2008年3月,因重庆化妆品厂土地拍卖案发,陈坤志被刑事拘留。陈坤志的合作伙伴税可通过朋友关系找到毛建平。毛建平力排众议,提出“证据不足、不予批捕”的意见,终使陈坤志“滑脱”。

拍卖历来为法院司法腐败的重点区域。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空降”重庆任高院院长的钱锋在一次会议上表示:“张弢被调查之前,我们一直在做司法拍卖的改革。司法拍卖进入联交所之后,结果是天壤之别。2009年4月至12月,通过联交所拍卖的标的物,总成交率是76%,增值率10.2%;没有进入联交所之前,成交率不到20%,降价幅度均在30%以上。”

钱锋还举了一个小例子:法院查封一老板的3栋别墅。按旧模式,3套别墅肯定会降价30%起拍,那这3套别墅加起来都不够还债。将别墅交给联交所拍卖后,仅拍了一栋别墅,就够还债的了!

^

两名律师

张 亮:重庆市章川律师事务所前律师。侯 杰:重庆市玉鉴律师事务所前主任。

巧妙的围猎设计,除了贪腐司法官员的内部配合外,还应有本案第8被告、重庆市章川律师事务所原律师张亮等法律人士的“贡献”。

早期,陈坤志以约定利息的方式实施民间借贷。2006年之后,担心大规模民间借贷在法律上不妥,陈坤志入股国恒公司,以“风险投资”的方式,通过签订收购、联建、施工保证金等方式,向各类企业发放高利贷。

检方指控,身为律师,张亮明知对方为“放水公司”,却依然参与放贷谈判,表面上是与人签订规范化的工程投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股权转让合同,但实际上所有合同都是虚假的,“高得惊人的水钱”(利息),被张亮等人巧妙地折算成合同书上的违约金等。

庭审中,许昔龙等律师均为自己的当事人辩解称,民间借贷的流行,在我国有深层次的社会原因,民企融资渠道不畅是主要原因。相关政策允许民间借贷行为存在,但要求不得超过规定利率四倍,“高利贷虽然违反了这一规定,但可以在民事、行政范畴内处理,并不构成刑事犯罪”。

重庆打黑主帅王立军曾对外披露,重庆黑恶势力“放水”(放高利贷)资金多达300亿,相当于重庆市年财政收入的1/3。以陈坤志案为例,其放贷资金,动辄数百万、上千万元,最高的一笔,则高达7000万元。

一个令人不解的问题是,民间资本并不发达的内陆城市重庆,这些巨额“放水”资金来自哪里?

庭审显示,其中一个来源是:从金融机构套取的国有资金。据检方指控,2008年,陈坤志等人以国恒公司之名从重庆国际信托公司贷款3000万,后高利转贷他人,违法获利1852万元。

另一个来源,则是贪腐官员的地下黑金。庭审显示,张弢之妻也参与了陈坤志的放水生意。2007年年初,张弢之妻与陈坤志闲聊做何种生意赚钱,陈坤志力荐“放水生意”。张弢之妻遂拿出100万元交给陈坤志。短短5个月,张弢之妻坐收25万元利息。

出庭受审的另一名涉案律师,为重庆市玉鉴律师事务所主任侯杰。在重庆律师界,侯杰人脉颇广,有“江湖及时雨”之称。侯出生于1955年,侯杰早期在重庆检察系统有10多年耕耘,历任反贪、起诉、研究室等检方重要岗位。1998年,他从重庆市检察院辞职,进入一律所任副主任;2005年11月,他创办重庆市玉鉴律所,任该所主任。

重庆化妆品厂土地拍卖不足一年之后,化妆品厂工人开始举报陈坤志。2007年下半年,重庆市有关部门决定展开调查。2008年3月,认定陈坤志涉嫌串通拍卖、职务侵占等罪名,重庆警方将陈坤志刑事拘留。时任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三支队队长的谢岗,接到陈坤志合作伙伴的“捞人”请求后,推荐侯杰出马。

侯杰落马后,检方查实,其与重庆高院执行局局长乌小青亦有交集。庭审材料显示,侯的一高中同学开了一度假村,还不起贷款。通过侯杰找到重庆高院执行局长乌小青后,表达了把“度假村的优良资产留下,用不良资产折抵银行债务”的请求。乌以“儿子刚参加工作打算买车为由”,收取侯杰5万元赞助及2万元油卡,而后助对方了却心愿。

尽管有“江湖及时雨”之称,侯杰亦有无奈之时。庭审时,他称,在一代理案件中,其代理的公司已胜诉,执行法官也从对方账户上扣走了一笔资金,但这笔钱很长时间都没到当事人账上。他多次寻找执行法官,对方总是以忙为名进行推托。无奈之下,他只好给承办法官送上5万元。次日,该法官就将150万元划到当事人账上——“不给钱,这些人就不办事。合法的事,也要你拖不起。”

两名警察

谢 岗: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

罪侦查总队前副总队长。

聂 奎: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

队第三支队前民警。

谢岗与侯杰的合作已不是第一次。2004年2月份,谢岗主办一起挪用资金案,认为该案有“大把握能搞定”,谢岗给当事人家属推荐侯杰代理此案。之后,谢岗要求侯杰“保证自己及手下的150万元”。此前代理费不超过20万元的侯杰壮着胆子开口要300万,后以260万元成交。最终,依赖谢岗等人的内部援手、侯出面协调检察院力量,成功帮助该案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2008年3月,同样一幕在陈坤志身上再现。接到陈坤志合伙人请托后,谢岗要求对方找侯杰商谈具体事宜,随后通知侯杰为自己争取60万元好处费。陈坤志合伙人答应后,侯杰从谢岗处获得了相关部门对陈坤志一案的处理意见,并找到负责具体查处工作的重庆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副总队长杜虹飞(已判刑),送给杜7.98万元,要求杜做出有利于陈坤志的调查结论。此后,依据工商部门的意见,谢岗伙同手下办案人员做出杜案证据不足的结论,呈报检方。然后,侯杰找到市检一分院赵华键(另案处理),要求后者帮忙。赵打探一番后告知侯杰,此案应由市检一分院副检察长毛建平来定。经过一番巧妙运作后,陈坤志于2008年4月获释。

此后的一切似乎都可在程序上理解——2008年6月,重庆市律协对富国所提出公开谴责处分。2008年9月,重庆市高院党组发出报告,指出拍卖执行程序上并无违法;同时汇总了其他部门的调查情况:市公安局认为该案不够刑事处罚,以“涉嫌串通拍卖”移送工商局处理;工商局认为证据不足,撤销此案。

同案被查的是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第三支队民警聂奎。在承办陈坤志非法拘禁吴学权一案时,为了包庇陈坤志,聂奎捏造重庆市渝北区分局刑警支队认为该案“立案依据不充分”的意见。此外,2008年3月,聂奎违反相关规定及上级明确指示,在一酒楼约见吴学权与陈坤志两方,要求双方谈判私了此案。因双方所求差距太大,未能谈妥。同年8月,聂奎将自己的100万元现金交给陈坤志合伙人对外放贷,收取利息27.5万元。

重庆高院新任院长钱锋在一次会议上称:“张弢案给了我们深刻的教训。法官办案不廉洁,一切都无从谈起。司法公信力不高,一个根本原因就在我们自身,就是我们自己不争气。2007年,我们提出‘四个一律’,后来又提出‘零容忍’,再后来我们提出‘终身禁业’。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进行机制的创新,这不是单纯地抓几个人、喊几句口号,就能够解决的问题。”

上一条: · 黑客团伙盗证券账户获利105万 主犯被判无期
下一条: · 13名传销客汉川受审 涉案金额达3.8亿
  最新金融纠纷新闻: 
·年报里的中国经济丨计提出让收益金致成本大增,
·A股午评:不出意外,(2月21日),最后一场
·资不抵债,被正式下令清盘!
·银行无故扣留当事人他项权证被诉
·借款合同纠纷案的举证要点
  最新金融纠纷咨询: 
·欠我钱快五年了也不还.(1回复)
·年假工资核算问题(0回复)
·工伤(1回复)
·自书遗嘱有效吗(2回复)
·承兑被挂失(0回复)
  郑州金融纠纷律师:   
全部金融纠纷律师>>
 
全部郑州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金融纠纷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金融纠纷视频                    全部>>
另类卧底
鲁莽的承诺
上海将为推进国际金融
加强司法保障应对金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