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民商事务新闻
中国法律网 > 民商事务法律 > 民商事务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郑州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民商事务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尼姑状告家人将其强送精神病院后撤诉(图)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0-4-15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邹宜均

邹宜均(资料图片)

新快报4月14日报道 27岁的广东女子邹宜均被妈妈、二哥强行送到了精神病院。出院后,邹宜均将医院、母亲、二哥告上了法院。昨日,白云区法院透露,这起广受关注的案件因原告撤诉而审结。

被当成精神病强行收治

2009年1月,白云区法院受理了邹宜均诉广州白云心理医院、母亲韩秀欢、二哥邹剑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当时邹宜均已经出家为尼,法号果实。

邹宜均称,2006年9月,其因生活及财产处分与家人发生纠纷,母亲、二哥以扫墓的名义将原告诱骗至深圳宝山墓园,会同被告广州白云心理医院的工作人员以手铐、注射麻醉药等方式将她强行绑架至广州白云心理医院,然后母亲、二哥与广州白云心理医院签订《委托收治同意书》把她当做精神病人,并强迫其服用精神病药物,时间长达5天。

邹宜均认为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在无任何诊断和事实依据的前提下就把她当做精神病患者收治,侵犯了她的人身权利和名誉权利,故向白云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家人与广州白云心理医院签订《委托收治同意书》无效;广州白云心理医院赔偿其精神损害1万元;母亲、二哥与医院向其赔礼道歉。

状告家人和医院后撤诉

此案件因类型特殊,引起媒体的广泛报道。白云区法院受理后组成合议庭并由民一庭领导担任审判长。案件正值合议庭合议阶段。2010年3月19日,原告邹宜均以个人原因为由向白云区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合议庭遂于3月22日作出准许原告撤诉的民事裁定书。

否认与被告达成和解

持续了一年多的诉讼,为何要在最后的合议阶段突然撤诉?记者电话采访了邹宜均。电话那头的她情绪比较激动。她表示家里人自从将她赶出家之后,就再没有和她接触过,因此撤诉并非是外界猜测的已经和被告方达成和解,而是另有原因。

邹宜均透露,帮她代理此案的律师去年拿着她这个案例去美国做课题,临近开庭也没回来,并告诉她案子肯定能赢,可以缺席审判。但邹宜均认为案件会因律师缺席而使胜诉的概率大大降低,因此想暂时搁置。

上一条: · 宁波家乐福女工因少收600元营业款跳水身亡
下一条: · 河南开封一干部被指冒用他人高考通知书和户籍
  最新民商事务新闻: 
·“历史最高!”金价每克逼近650元,有人火速
·专心医美,福瑞达拟转让旗下装饰公司,继续出清
·美国普利策新闻奖得主赫奇斯:美国不希望俄乌冲
·电动车需求减弱:特斯拉对手今年产量目标不及预
·已婚女子装单身骗走6名相亲男50多万,获刑十
  最新民商事务咨询: 
·物业收费不合理(0回复)
·怎么样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0回复)
·对公帐号不能注销,法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1回复)
·国家对买房人有何规定(1回复)
·试用期三天没工资合理吗(1回复)
  郑州民商事务律师:   
全部民商事务律师>>
 
全部郑州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民商事务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民商事务视频                    全部>>
民商法特殊的商标侵权
民商法迟来的房产证
触电的小偷
[法律讲堂]劳动维权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